emeryville wrote:真的明明健保就不是旅(恕刪) 高雄前民進黨議長康裕成的先生詐領保費案。還有一星期看7天病的。這種才是要注意的。你知、我知、1450知,不過民進黨就是要趁這一波,再挑起對立。不意外啦。
任職台灣政府機構或私人企業公司且繳所得稅稅率大於6%應該保有健保資格或每年居住台灣地區時間大於6個月者得保有台灣健保資格這樣也許就能排除投機取巧者且保障台灣民眾健保資源是不是有不足的或思考不周的歡迎補充
167MT wrote:因此他主張,將最具爭議的「黃安與小明們」單獨分出來,新增第七類身份規範。只要在台灣每年居住不滿半年者,就會被歸到這一類,讓長年旅居海外的人與國內每年納稅的國民透過修法調整負擔的費用,才是真正的公平。 當了立委,竟然到現在還不知道,小明一直都在台灣生活(只是過年跟媽媽去大陸探親),所以就算真的給你通過新規定(未在台灣住滿半年就歸類到新的類別),小明也不會算進去。不過我猜他應該是知道的,應該不會笨到這種程度(能當上立委,會笨到哪裡去?)。所以是故意蹭話題的熱度而已,希望炒作仇恨小明的氛圍,贏得更多民眾的支持。至於小明日後會不會被霸凌,應該不在林俊憲大立委的考量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