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retimr wrote:+1~ 用"前LSE...(恕刪) 是阿 我的翻譯就是這樣結果t....說 我的英文有問題...Orz但是 他舉的那幾篇 翻譯起來也是把前面的former xxx 當作後面 lord xxx 的形容贅詞就是同位詞的表達方式有無逗點都沒差吧如果就整文來看 每個Dr Tasi Ing-wen 的地方,都能用同位詞 form LSE law student 來代替,那整篇就是個很詭異的news...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996846&p=31另外 我拿一開始的LSE news 說總統被當成副總統(事實上那句話,也是講他2016 當選時候所處的位置跟政黨,扯到副閣揆不是有點前後不對文).這篇LSE news 真的很怪,完全不知道發文單位除非LSE news 有專責的部門(但是LSE 曾說他對於新聞 這些發布是不負法律責任的).不然 到底是誰發的?-----我是覺得LSE 還是官方快點出個賀文(像是2016 那次)不然真的會被當成野雞大學
Trialbyfire wrote:另外,文中寫的是: an LSE-educated (PhD in Law, 1984) scholar。 所以到底更改過幾次?我發文之時,從最早的Student改成上述的句子。現在又改回Student了?太妙了,這個學校對於放在官網的文章竟抱持著父子騎驢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