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口口 wrote:當然有過得比較好,拜馬英九所賜新水變低,老娘後來不爽去上班了改去打工領時薪,小英幫我把時薪調高了,去年的所得稅我又開始退稅了,房子我也買了,我可是跟我老公白手起家沒有家產可以繼承也沒有父母拿錢給我們. 打工領最低時薪,所得稅連預扣的機會都沒有,哪來的退稅?重點是打工拿基本時薪幹三年就可以買房?
宣戰 wrote:你覺的這四年 你過得(恕刪) 不太相同喔..四年前伸手和父母要錢 or 借錢, 得到正面的回應機率比較高;四年後身手和父母要錢 or 借錢, 基本上被駁回的機會比較高.為啥呢?問問廣大的民眾吧~~
20-29大概150萬票左右輸250萬票以上表示什麼?20-29假設100%都投英,都不出門投票,你還是輸100萬。30-39假設40%都英,30-39都不出門投票,你還是輸70萬。事實就是全面潰敗不要扯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