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不做虧心事 , 那怕鬼敲門 !! 反滲透法跟洗錢及酒駕都是一樣的 , 只對惡意犯者有處罰 !!

ephone1050 wrote:
拿自己的錢或國人的錢...(恕刪)


通過後,可以說你支持統獨,可以拜關公

只有拿對岸的錢,影響選舉才觸法

就是有人混淆視聽模糊這個法
柏偉169 wrote:
通過後,可以說你支持(恕刪)


影響選舉怎麼界定? 怎麼知道選舉被影響了? 我沒選上就是選舉被影響?還是我認為局勢對我不利就是選舉被影響?

兩個要件成立才違法,意思是不是也可以看成,當我認為選舉被影響,我也可以合理懷疑你拿了對岸的錢?只要有人檢舉,三天兩頭跑去警局說明,還要做事嗎?

這樣玩個幾輪下來,對於身為老百姓的我而言,不批評當權者、明哲保身是最後的選擇。
又是一堆連法條都沒看就在胡思亂想的 ~

趕在2019年最後一天,立法院今下午完成「反滲透法」三讀。

團體跟單位 :
三讀條文明定,「境外敵對勢力」是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亦同。」

該團體跟單位主事者~人 :
至於滲透來源,則是「境外敵對勢力的政府、政黨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及其所設立或實質控制的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配合該團體跟單位主事者的指示、委託或資助 :
三讀條文明定,任何人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遊說行為,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若就國防、外交及大陸事務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機密進行遊說者,處3年以下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對台灣自由民主產生負面及不公正的影響了 , 如下所述 ~
若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選舉、意圖妨害公投,或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擾亂社會秩序,或妨害合法舉行的集會、遊行等違反刑法「妨害秩序罪」,加重其刑2分之1。

各級政府機關知有違反「反滲透法」禁止的行為,應主動移送或函送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偵辦。法案自公布日起施行。

綠委周春米重申,此法是規範禁止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或資助,在民主核心領域進行政治捐獻、對公投贊助經費、相關助選、妨害集會遊行或遊說等行為。

法案通過後,台商如常生意往來,民間團體照常交流,台生還是一樣就學,沒有任何受限,更沒有處罰。

其實 , 「反滲透法」內容早就散見於國內的選罷法、政治獻金法、公投法、遊說法等,本來就有相關規定,「中資、港資、外資,當然不能作為政治獻金,....」 , 只是將散見於各個法系中抽出獨立完整陳述 , 更讓一些人明瞭 , 更不容易因不知道而觸法 , 為因應老共強加的公台威嚇 , 加重刑罰而已 !!

懂嗎 ?

很難 , 因每天收看被特定匪資支持的媒體 , 要懂很難 !!

大陸主張不接受統一協商就武力犯台 ,
台灣有主張大陸不怎樣就開打 ?
人家找理由藉口要打你 , 都不需要防範一下嗎 ?
元靈是不受時空物質限制,本是觀察、覺知、思辨的觀行照悟體。元靈透過仿生AI的故事敘述來遊戲體驗人間。
收了中國的錢,然後幫忙搞統戰打擊特定人物。
被抓剛好而已。
ephone1050 wrote:
又是一堆連法條都沒看...(恕刪)


「境外敵對勢力」是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亦同。」

然後鼓勵我國人民去境外敵對勢力讀書做生意
讓人民曝露於重大風險之下
這邏輯我不太懂
CHLEEEE wrote:
「境外敵對勢力」是指(恕刪)


大陸主張不接受統一協商就武力犯台 ,
台灣有主張大陸不怎樣就開打 ?
人家找理由藉口要打你 , 都不需要防範一下嗎 ?
元靈是不受時空物質限制,本是觀察、覺知、思辨的觀行照悟體。元靈透過仿生AI的故事敘述來遊戲體驗人間。
ephone1050 wrote:
大陸主張不接受統一協...(恕刪)


要防範還讓貿易依存度增加?
CHLEEEE wrote:
要防範還讓貿易依存度(恕刪)


其實是在保護台商啦 !
在人家做生意 , 如果領導要你做啥麼妨害及顛覆台灣自由民主的事 , 怎麼回絕他 ?
就說違法會罰錢坐牢就可以拒絕了 , 知否 ?
元靈是不受時空物質限制,本是觀察、覺知、思辨的觀行照悟體。元靈透過仿生AI的故事敘述來遊戲體驗人間。
冥禁黨對付中共的一貫伎倆就是修理自己人,這個反滲透法就是這種概念。

啊!抱歉,只要不是支持冥禁黨的就不是自己人,所以反滲透法就是假中共之名專門修理非自己人的法律。

人綠腦殘,綠顏無恥,可悲啊!
ephone1050 wrote:
其實是在保護台商啦 (恕刪)


很好笑的說法,我在中國當了很多年的廠長
有聽說收錢放水的
沒聽過要給你錢的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