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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國6打穿到東部 韓國瑜:現代技術沒問題

國道6號延伸是台東市府請託,如同台北+雪墜+宜蘭生活圈
而作自行車觀光是一位激動哥說台東不應只有一個月熱汽球熱度,加上陸客都不來
台東經濟就是沒有活水…而激生出來的自行車觀光的想法

其實是可行的,去台東遊玩就是適合駕車、重機、機車…加上自行車專遊車道
加上能國際賽的曝光…往後陸客及遊客一進…台東就有望了
國道6穿過去…到台東更快了,道路就是經濟的血管,養份才送得到

先求有再求好…不作就是一攤死水,打穿6號…我支持…環島一向都是我的最愛
kennychu123 wrote:
自行車網友會挺的應該是只要有自行車道保障其安全就可以了,
根本不會在意無限速,除非警察有開過單吧!有被開過超速的自行車友能附圖嗎?...(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3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
..................

全台第一例,自行車吃紅單。
ilkoei2 wrote:
我們也在等賈博斯選舉公報上的白紙黑字
敢在公報上『登載』她學歷的那個公務人員
是不是像卡神之流,已經儲滿「台灣價值」
可以安心去吃免錢飯了嗎??


人家敢
你又能怎樣?
學校都替她背書了
你又能怎樣?
其他人會選擇相信學校, 還是相信你們?
caterandy wrote:
自行車道限速的實例上(恕刪)


還真的有啊,可能我住的地方沒有而已。

只是這10的限速應該是不太合常理,10是6分速,跑步快一點都超過了,

15是4分速,慢慢騎的是真的不會超速!
Arcus0827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恕刪)


這是闖紅燈不是超速的罰單哦!

不要文不對題。自行車沒有掛牌,所以一般測速照相真的有照到,應該也不好舉發,

而若是警察大人在路上用雷射槍對著抓超速才有可能開罰,只是沒有聽過看過有這種新聞。
kennychu123 wrote:
〔記者許麗娟/台東報(恕刪)


還要有不限速的人行道
kennychu123 wrote:
這是闖紅燈不是超速的(恕刪)


樓主此篇從2樓開始 3樓還加個讚

就知道一定又要牛頭不對馬嘴了
kennychu123 wrote:
這是闖紅燈不是超速的(恕刪)


我只是告訴你,自行車也可以開紅單!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3 條,就是開單依據!

電動自行車已經有超速開單的不少案例,自行車一樣可以比照辦理。只是大多數情況,一般人不會騎得跟自行車賽車手一樣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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