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韓國瑜競選LOGO抄襲

新境界 wrote:
網路搜尋UP圖片沒看...(恕刪)

我只能說每個人的想像力與創造力未必相同。

如果將網路上的範例與台灣輪廓圖給一個稍具創意的國中生,我想,應該很輕易就能得到相類似的作品。😄
這又不是商業性活動也不是創意比賽扯抄襲是抄辛酸的??當年美國的I WANT YOU海報在世界各地被用到爛掉,也沒見起樓地基主出來喊抄襲,阿是在嘴抄襲窘困的喔??
別打臉 wrote:
你說的是刑法的「違反...(恕刪)


NO~抄襲就是未經同意許可.
然後我已經說了N遍了
UP加上像上箭頭的圖樣早在免費圖庫了.
根本就沒有同意許可的問題.
這個案例最多就是老梗枚創意,跟抄襲八桿子都打不著!
反駁不了就惡意檢舉,真是一群垃圾農企粉!
happy8631 wrote:
這又不是商業性活動也不是創意比賽扯抄襲是抄辛酸的??當年美國的I WANT YOU海報在世界各地被用到爛掉,也沒見起樓地基主出來喊抄襲,阿是在嘴抄襲窘困的喔??


此篇就是雙標黨徒子徒孫無底線發揮

黑話愈多歡樂愈多
別打臉 wrote:
還有,回文之前麻煩先把別人的文章看清楚。🤨

你可以否認抄襲,但要說是原創,那可真的讓人笑話了。 ...(恕刪)


請問你要如何證明這顆LOGO是抄襲,非原創?

在實務上,UP這兩個字只有在特殊條件下才會被接受成為「專用商標」,
不管是文字商標也好、圖像商標也好,最終都有可能只是「通用商標」,
如果任何一項商品或是服務想要拿UP來申請商標註冊,
最有保護力的方式就是將「文字圖像化」,申請成圖像商標,
並且具備高度識別性,才有機會註冊成「專用商標」

韓團隊的LOGO,將箭頭和台灣融入設計中,圖像化後具備高度識別性,
如果這是一般的商業商標註冊,只要同產業內沒有類似的商標已先註冊,
這顆LOGO註冊成「專用商標」是沒有甚麼大問題的

而競選團隊或是黨團的LOGO,依照法規都是以「團體商標」或「團體標章」進行申請,
審核方式與一般商業商標類似,僅有使用目的不同而已

從法律上來看,這顆LOGO在註冊上並沒有甚麼問題,
只要做檢核時,系統中沒有從相同的產業別或團體別裡撈到設計相似的商標,
這顆LOGO就不存在「抄襲」的問題

至於「抄襲」還是「原創」這類的字眼其實都類似,而且很不精準,
在智慧財產權法規裡,只有「侵害智慧財產權」的認定
並沒有甚麼「抄襲」或是「非原創」的定義,
因為你根本沒辦法去認定誰抄襲誰?誰不是原創?
覺得被智慧財產權被侵害的人,只有自己早於別人註冊,才存在被侵權的問題
如果你已經註冊,下一個要用類似設計來註冊的人,根本不會被核准,
你只能拿著已經註冊的圖像,禁止別人使用與你極其類似,且處於相同產業、提供相同服務的圖像作為識別而已,

站在設計的角度上來看,UP這兩個字本身就缺乏對服務或產品或團隊做出性質連結指引(聯想)的專用性,
所以設計上,最終只能朝向「圖像化」進行創意發展,
圖像化的LOGO,特過某些設計要素來代表某團體,這顆LOGO已經完成他在使用形式上工作,
你頂多只能說他設計語言上,與市場上其他設計語言有些類似,
但你要說他抄襲或是非原創,基本上根本沒有甚麼道理
你能證明韓團隊設計時有參考過別人的LOGO嗎?
連法律都沒辦法如此認定,那些言之鑿鑿說人家就是抄襲的人是有甚麼神通能這樣認定?

這則新聞,純粹就是帶風向,引起綠營同溫層無視智慧財產法實務基礎的抹糞素材罷了
對社會大眾有任何的實際意義嗎?
Wow_Senior wrote:UP加上像上箭頭的圖樣早在免費圖庫了.
根本就沒有同意許可的問題.
這個案例最多就是老梗枚創意,跟抄襲八桿子都打不著!

你這段話已經覆述2次。

我在29樓:
採用此概念的設計google裡一堆,就連你自己都列了3個,你可以否認抄襲,但要說是原創,那可真的讓人笑話了。

你我之間存在的最大差異應該是支持對象的不同罷了。😄
Jason kid wrote:
請問你要如何證明這顆...(恕刪)

請問你在那篇文章看到我直指這logo是「抄襲」?🤨

虧你還打得落落長。😄
別打臉 wrote:
你這段話已經覆述2次...(恕刪)


你應該沒有待過設計產業吧

設計一顆Logo出來,在做檢索時,才發現同產業內有一款跟自己類似的設計,請問設計時我沒有參考任何他人設計,而我的設計沒申請註冊前,並知道與他人雷同,這個設計是不是原創?

我畫一台車子,車子有四顆輪子,車頂坐了一頭大象,在發表後發現之前有人也畫了一台車子,車子有四顆輪子,車上坐了一頭長頸鹿

請問我的設計是不是原創?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是用先來後到來區分的,執著在抄襲還是原創等字眼,只能滿足情緒上的宣洩而已,沒啥意義
Jason kid wrote:
你應該沒有待過設計產...(恕刪)



丟臉!台南藝術節主視覺「OK」 爆抄襲英藝術家作品

台南藝術節主要視覺LOGO爆發抄襲風波,該活動網頁的OK標誌,遭網友指控抄襲英國視覺藝術家瑪麗亞·伊內斯·居爾5年前的作品,台南市文化局日前接獲爆料,質詢執行「三人制創」設計公司,對方第一時間不願意承認,表示是自己發想,直到《蘋果新聞網》追問,「三人制創」今天才認抄襲,文化局除先下架LOGO等文宣,也將委託律師對「三人制創」求償。(節錄蘋果新聞片段)

------------------------分隔線-----------------------

請問,為何台南市文化局要緊急下架?又為何要向原創者道歉?
別打臉 wrote:
丟臉!台南藝術節主視...(恕刪)


你自己貼的新聞你不會仔細看內容嗎?
人家承認抄襲了哦

韓團隊這個logo跟網友認為抄襲的logo,整體上差異性不小哦,韓團隊有任何人出來說自己有參考誰的設計,或是有被那個設計師告侵權嗎?

再問你,你能不能在網路上找到任何一個logo,同時利用箭頭、台灣兩個設計語言,組成UP的圖像化設計?

歡迎找幾個出來看看,如果有,你再來說有抄襲、或是非原創等問題

這顆logo是競選團隊的識別標誌,不敢說全世界,至少在台灣範圍內,所有百姓都看的到,真抄襲了誰,會有人跳出來的,在此之前,就只是一篇無聊的影射新聞罷了

執著在抄襲還是非原創等字眼,這掩蓋不了你根本不瞭解設計產業的生態,和我國智慧財產保護的實務準則而已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