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vil2772 wrote:吉娃娃的泛用性很高,...(恕刪) 就法論法,以上是個人解讀非官方說法或民間泛用,很難得到法律認同反方隨便找個維基來反駁或名犬百科就打死你了,如果是我,我就找網路吉娃娃跟人類是好朋友的影片,放個玩耍片子,大概就能扣倒你的說法甚麼事都講求證據,只靠感覺在法律攻防上會比較辛苦就像訴訟是人民權利,和會不會贏是兩回事
devil2772 wrote:您真較真~即使如此...(恕刪) 這是言者無心聽者有意,自願對號入座者,無法對設局者造成傷害目前對這種言詞,只能說罵人不帶髒字,覺得不爽者目前只能自己吞下去,心中狂os:算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