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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譯哥是「政務官」佔「事務官」法律根本不是這樣規定的啊!


N0thing wrote:
臺大法律系,顛覆了你對社會的認知。

農業博士和化學獎得主不也都搞過一回.

權力的慾望何需教導?
就算沒受過教育的人也會知道能自訂規則是件多美好的事,
台大「選錯校長」之事何需唸過啥法律才知道???
只要上面說他不適任,路邊違規停車就是天大罪過,
上面說這個人可以,酒駕就是小事一樁.....
整個臺灣都在咬文嚼字,假裝自己讀了很多書,互相嘴炮攻防。

整個社會的紛紛擾擾,誰之過?根源是什麽?

Dwing wrote:
又出來自打臉了第三...(恕刪)


這種違法任用

既然不合法

沒有人提告或舉發

事後如果證實不應該不任資歷嗎

N0thing wrote:
整個臺灣都在咬文嚼字,假裝自己讀了很多書,互相嘴炮攻防。
整個社會的紛紛擾擾,誰之過?根源是什麽?

這是民主社會的特性,
老百姓不會害怕當官的人,
也會勇於表達自己的利益和立場.

北韓/古巴應該沒這些事........

絕代蝴蝶 wrote:
自從01時事版開放政治文以來,黑中、黑藍、黑綠、黑白不足為奇,像2好3壞這種從昨天半夜一連幾發為同一人同一政策辯護的我還是第一次看見。
被打臉一次發一次,再被打臉就再發一次,開眼界了!



令人開眼界的是臉皮之厚~~~台獨吉娃娃們果然不同反響!!
當初吳音寧不去議會備詢
我記得綠蠅也是在那邊護航 甚麼依法有據云云

1124敗選後第一個被開刀割掉
你2020確定還要這樣玩?

20年的文官菁英才有機會坐的位置
民進黨真的要這樣破壞公務員體制?
cckm wrote:
這是民主社會的特性...(恕刪)


又理想化了

事實!事實!!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

高雄那個麵包師傅在哪裏?

2好3壞 wrote:
你去看「外交部駐外代表機構組織規程」,
第5條只規定:
「代表處得置左列人員:一、代表,特任 (派) 或簡任 (派) 。二、副代表,簡任 (派) 。三、顧問,簡任 (派) 或聘用。四、組長,簡任 (派) 或薦任 (派) 。五、副組長,簡任 (派) 或薦任 (派) 。六、秘書,薦任 (派) 。七、主事,委任 (派) 或薦任 (派) 。八、雇員。」恕刪)


這個人還敢當律師

簡、薦、委是事務官

反正就是510 2.0,
2020 好好教訓這個政黨,
讓她們搶了組長,丟了江山!
看了一些律師的言論,感覺律師很懂法是沒錯,但不是什麼法都懂,特別是業務層面有關的法規,並不會比業務承辦人員了解相關法規,有人事人員出面說會比較能準確。口譯哥他的缺是12等諮議,這個諮議要有任用資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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