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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委員道歉了

真球不可能吞
連麵粉或調和假球也不願吞
實在沒誠信
讓我想到某駐日代表

蚵仔煎小弟 wrote: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今(10)日幫段宜康緩頰,稱接受段的道歉,「所以曲棍球就免了啦,不要再吞了」.(恕刪)


曾銘宗是當事人嗎?

不是的話

有什麼資格幫別人接受道歉?

你哪天如果不小心萬一被別人砍了

我代替你出來說,我幫你原諒凶手了

你接受嗎?

看一下維基的資料:

曲棍球協會涉嫌浮報經費案

2014年11月,彰化縣縣長選舉投票前一週, 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質疑該協會申報假清冊和假單據是偽造文書,請款單據甚至出現已廢棄10年的體育場「幽靈戳章」,體育署察覺有異卻有為曲棍球協會包庇、掩護其涉詐領公款之嫌,連2013年度的出國經費也因單據有問題而尚未核銷。之後法務部廉政署接獲檢舉展開調查,該署於2月18日發函向教育部體育署調曲棍球協會的報銷資料,體育署19日即回覆,該協會竟於3月11日把540萬繳回,當中涉及洩密責任。

林滄敏表示,前年他掛名接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一職,沒過問協會經費,也不經手財務,不要說浮報了,如果有詐領之嫌,司法單位早就找上門找他調查,事實卻沒有。曲棍球協會秘書長李淑惠表示:「我的行政疏失,卻讓理事長(指林滄敏)扛,我很內疚。」,李淑惠指出,絕對沒有詐領乙事,只是報領內容報錯,把場地設備費當成住宿費核銷,體育署發現核銷名稱不符不准核銷,協會即把申領540萬元款項繳回。


覺得段宜康自己的法律知識要加強,
如果說法是針對曲棍球協會詐領540萬,
針對理事長林滄敏的管理來攻擊,
這就沒問題.

能確定有問題的是秘書長報帳有問題,
但沒有直接證據卻說理事長詐領.
官司當然會輸.

乂火武耀揚乂 wrote:
連麵粉或調和假球也不願吞
實在沒誠信


他大可做個秀

請烘焙業者幫做曲棍球型蛋糕或餅干吃了了事
胃口好一點的話一點連曲棍棒也順便

愛放砲又愛面子拉不下臉
出糗了事後腦筋又不轉,實在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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