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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先驗票再訴訟 丁守中:不容小偷偷走台灣民主


絕代蝴蝶 wrote:
https://www...(恕刪)


如文中說的,
手簽是合法的?
蓋指印也是合法的?

如果有疑問,手簽與指印可以驗証,
比蓋印章來的安全。

不過,我認為用這種方法作票不太可能。
先說立場,我贊成提選舉無效,不贊成提驗票

但無論怎樣,丁守中是當事人,我尊重他依法捍衛自己的權利

不過,從開票結束到現在
丁守中犯了一個我個人認為較嚴重的錯誤 - 策略反覆

一開始說要驗票
後來說不驗票,直接提選舉無效
最後又說要驗票

這種反覆的決策模式,對於一個領導者來說是很大的傷害

xieb. wrote:
認同啊,放大自己想...(恕刪)


我支持柯文哲的,但是我更支持民主。
一開始我就講了,台北邊開邊投會有大問題因為有棄保的問題,沒想到當時中選會躲起來。
我支持丁守中行使自己的權力,也希望中選會的人被抓起來調查法辦。

民主的意義不是支持的人贏,而是法治、制度、程序必須守住。
flyingf wrote:
我支持柯文哲的,但是...(恕刪)



呵呵


如何證明棄保說呢??

16點之後100%都投柯的證據呢??

pingyingtu wrote:
如文中說的,手簽是...(恕刪)
蓋手印和手簽一定會比選務人員蓋印章慢,如果有人在網路上大力宣傳,也有可能因此拖到投票時間。

但這還稱不上作票,只能算技術性干擾。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xieb. wrote:
已經寫的很明白了,怎麼做是丁的權利,只是兩個都提,就真的坐實了輸不起的說法了。

對日後如果真的重選,只會更為不利。...(恕刪)


喔,10年前馬桶選舉贏得總統,冥禁洞輸不起,不斷扯後腿搞爛台灣(服貿大腸花、上林苑、大埔),玩少數暴力,請問你怎麼看?

絕代蝴蝶 wrote:
如果有人在網路上大力宣傳...(恕刪)


並沒有造成大力宣傳這回事,
文中回文都是不贊成的。

而且,柯丁都是五五波,
誰被誰拉下都不知道。

pingyingtu wrote:
並沒有造成大力宣傳...(恕刪)
我的意思是「如果」,也不見得只有01才有這樣的文章,而且01的網友水平較高,不會受到懶人包的影響,像我們兩個就是。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lin19887741 wrote:
呵呵
如何證明棄保說呢??
丁律師:請問中選會,為何選罷法第53條要規定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發佈民調?
中選會:因為發佈民調會影響選民的想法
丁律師:那中選會同意邊開票邊投票,又允許排隊民眾使用手機觀看開票過程,會不會影響投票結果?
中選會:..........會
將軍

lin19887741 wrote:
16點之後100%都投柯的證據呢??
證據不必100%都投柯
只需提出柯粉在投票所公然操作棄保的證據即可

投開票所在4點半以後還在排長龍,根本沒有管制,甚至有民眾在投開票所喊「姚已無望、票投柯文哲」、「票投柯文哲、姚文智選不上」


00998877 wrote:
真心期待丁陣營能告下去,好想知道用指紋領票是在哪


指紋本來就可以投票,

丁守中如果打這個,很蠢,

如果打到要對指紋,除非他能指出是誰的指紋不對,那也是無聊在亂的,
印章也能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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