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rklich1021 wrote:
樓主啊,簡單的勸你...也要聽聽別人的意見(恕刪)
我有很認真的聽你說喔. 並不是每個支持同婚的朋友都是激進的社運份子. 嘿嘿.
修法方式有意見就來談啊,不是雙方都儘可能爭取對方的認同嗎?
只是談的過程引用的資訊是否正確才有對談的基礎才是,而不是我就是看你不順眼這種情緒性的表達方式.
修法會產生的影響是什麼? 性平教育的實質內涵是什麼? 很遺憾,沒有理性資料的溝通,只有訴諸恐懼的黑函和耳語.
兩性平權都多久了?到現在還是有人認為"穿裙子的不適合當總統"(這真的難理解,因為在許多文化中男人也穿裙子). 再過數十年,依然會有種族主義者,沙文主義者,還有討厭同性戀的人.
"法律或許不能消除偏見,但法律不能為偏見服務" 大家共勉.
3dFPSone wrote:
這個就只是不爽他爸 拋棄他而已, 出來反對。 有這麼難理解嗎?
就跟很多同性戀 也是家庭有問題 才變成同性戀。...(恕刪)
說到這忽然想到
同運人士常把挺同是時代趨勢,是年輕進步
反同是守舊,既得利益者的老人思維
要這樣裂解世代,就不要怪人不支持
Rillifane wrote:
支持第10、12案,要維持婚姻一男一女、要給同志隔離專法的人們啊!也許你出自誤解、恐懼,也許聽信了很多反同基督教會給你們的錯誤資訊。也許對你們來說,所謂愛家、維繫傳統,只是價值的選擇。但對我和我的同志朋友們來說,卻是整個生命的被忽視、被否定。
我的朋友們總忍不住問, 為什麼想要談一段正常的、可以和別人說的戀愛,進入被祝福的、安心的、穩定的婚姻,會這麼難?
專法就叫隔離?保障同志權益叫做隔離?
所以兒少法,原住民保護法都叫做隔離兒童和原住民?
胡說八道
要談一段正常的,就跟正常人一樣異性戀阿
明明就是生物中的不正常現象
還硬要說自己很正常
很正常去男男或女女生個孩子來看看?
自己自卑自憐卻說別人歧視
有沒有這麼玻璃心?
10,11,12我一定投同意,立專法保障同婚
不用謝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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