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組家庭,也可以共同支配雙方的財務,共同報稅等等
可是不准領養或是借精繁殖,至少法律上不准,真的要借兄弟/鄰居的小孩/精子來養/來生也管不了
因為可能會有問題,我還是傾向於不要修半調子的的專法,把他們納入民法就好
不太希望看到在法律外有生小孩的可能,可是生出來以後不受法律保護
除非強制拿掉子宮之類的
weird@ wrote:
應該看看立專法的目的是什麼。
xilats wrote:
立專法的目的就是不必大動民法條文
xilats wrote:
你認為殘障福利法是在歧視殘障喔
你認為殘障福利法是在歧視殘障喔
你認為殘障福利法是在歧視殘障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