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Q wrote:議員不能依法質詢?...(恕刪) 議員可以行文“依法調閱”,但是不能隨便公開,不然保證她一定又表演哭戲給大家看!她從幾星期前 就一直說縣政府資料不給她,結果現在出示的 卻是7/27辦公室要求調閱資料的公文,好笑吧~(今天是7/28 星期六,公文搞不好還放在她家)
Paddy Y. wrote:我覺得整件事情超好笑..咬人議員在電視要求政府人員公布被徵收人的個資,然後政府人員說違反個資法不行。(恕刪) 來,請舉證蔣議員有要求公布被徵收人的個資。敢這樣說就請舉證!蔣議員要求提供補償明細,縣府官員用會有個資問題推託,蔣議員說不用個資。現在到你嘴巴變成蔣議員要個資了。且這要資料是先前就提出,你也提到該事,你卻現在來說剛行文。蔣議員這次行文是要多一份證據攤在陽光下。閣下這麼幫縣府,還蠻有趣的。
chihung1105 wrote:來,請舉證蔣議員有...(恕刪) 輸你了啦!個資法專家~(原來攤在陽光下 讓你這個鍵盤個資法專家辦案 算是執行業務喔?舉國稅局人員的例子 還真是蠻不倫不類的~ 因為閣下的見解 根本是阿貓阿狗都可以要求國稅局將郭台銘的稅籍資料“攤在陽光下讓大家看看”而沒有個資問題)順便幫你把獨到見解護貝!
Paddy Y. wrote:輸你了啦!個資法專家...(恕刪) 很常識的,不用這麼麻煩。到時你,蔣議員沒說要個資,也沒說要公布個資,只是要補償明細。但,你這個人卻一直用暗示性的講成蔣議員要公布個資,比如這你寫的「議員可以行文“依法調閱”,但是不能隨便公開」閣下真是這麼幫屏縣府。我對這補償蠻好奇,一坪21萬以上,這錢怎麼用的?
chihung1105 wrote:很常識的,不用這麼...(恕刪) 對不起,我從頭到尾都沒有看那個憨兒在電視說了什麼。我回覆的是你落落長的鬼扯~(閣下的個資法見解真令人嘆為觀止啊~)民代要資料 本來就都要行文!公務員依法辦事哪裡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