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踢踢實業坊›看板 Gossiping關於我們聯絡資訊返回看板 作者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看板Gossiping標題[FB] 段宜康:4歲包租婆時間Tue Jul 3 15:09:54 2018FB卦點說明:剛剛這篇文章所引的「鏡週刊」報導,在八卦被推爆後,遭版主刪文。究竟什麼內容,讓侯粉7pupu怕成這樣呢? 經不起檢驗就說是非授權媒體。讓我們來看看4歲包租婆跟3歲自耕農哪個比較厲害吧!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tuanyikang/posts/833695840169043FB內容:4歲的包租婆?我昨天提的問題:「除了侯太太和侯家三位千金之外;又昱公司還有沒有其他股東?該不會搞了半天,娘家就是我家吧?」謎底已經被「鏡週刊」揭露了。一開始侯太太出資96%;後來變成100%;再逐步轉給三位侯小姐。「娘家股東」真相如下:1994.11.25設立「友友投資公司」來向學生收租時,資本額2500萬;侯太太出資2400萬,佔96%2001.8.28公司名稱變更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資本總額2500萬;侯太太出資1600萬、侯家3千金出資850萬,共計2450萬。侯家母女佔98%。到了2004年,侯家母女就100%持有「又昱公司」。侯太太逐年減少出資額,轉到女兒名下。現在的又昱公司,資本額仍然是2500萬;只有三位股東,就是侯家三千金,出資2500萬。哈哈哈!2001年三位侯小姐分別只有17歲、8歲、4歲。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80702inv004/--附件(即FB內文連結):侯友宜遭打臉 大群館包租婆原來是侯家3位千金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陷入妻子任美玲娘家與文大宿舍簽約風暴持續擴大,侯友宜上週六舉行記者會對外澄清,但本刊調查,根據侯家向新北市政府經發局申報的資料,資本額2500萬元的又昱公司,股權過去5年在自家人多次轉讓,去年最後一次申報,公司3位股東,就是侯家3千金。根據本刊獨家取得又昱公司的申報資料,登記營業項目為不動產投資開發的又昱實業公司,是由侯家獨資,目前公司實際負責人為侯友宜的大女兒候昱帆,另2大股東侯乃嘉、侯又嘉,則是侯的二女及小女兒,任美玲經多次轉讓給女兒後,目前手中已無任何又昱股權。對照侯友宜日前對外宣稱:「文化大學簽約的是又昱公司,跟我無關」、「又昱公司不是用我女兒名字成立的」,但巧合的是,又昱公司與侯家小女兒及大女兒的名字第二個字「剛好」對上,讓侯日前公開撇清的說法,似乎慘遭重重打臉。侯友宜上週六召開記者會,現場提出420張發票證明又昱公司未逃漏稅,並澄清8大疑點,反批競選對手惡意抹黑,侯還特別強調,大群館興建資金來源,主要為任家的陳姓友人清償債務3500萬元,任美鈴擁有土地持分,但無興建資金,合資興建資金則為向娘家借錢,以租金收入償還,但從又昱公司前身友友公司1994年起的股權申報情況來看,侯妻從第一次申報,就擁有又昱2500萬股權中的2400萬,幾乎占了9成6持股,由此不難看出,大群館的背後實際出資者,極可能就是侯家。本刊調查,自2001年將友友公司依女兒名字變更為又昱後,就由侯妻將股權分別轉讓給3個女兒,一直到2015年,侯妻名下已無任何實際股權,等於3個女兒已成為大群館的實際股東,掛名董事及負責人則是侯的大女兒侯昱帆,侯友宜夫妻理財有術,從股權申報不難看端倪。PS:娘家就是我家,我家就是侯家,侯家之主就是老侯。
petersonli wrote:批踢踢實業坊&rsaquo...(恕刪) 樓主這篇已經被打臉這麼久了你居然又完完整整的搬回來有沒有一點反省能力啊說真的他們家裡的錢要怎麼轉給自己小孩是他們自己的事關你什麼事不如快點幫文大學生找便宜又不遠的宿舍才是真的
自由開講》娘家就是侯家?2018-07-04 14:58推文到plurk◎展昭侯友宜被周刊爆料,三個女兒都是又昱公司股東,此外並無別人,所以娘家就是侯家。大群館本身問題應該是不會太大,對侯最大的影響還是在形象方面。侯一開始想要建立在選民心中的形象,是重情重義、集勇氣豪氣於一身的鐵血漢子。一開始也確實是很成功,所以全國性的民調都很高,侯也樂的全台趴趴走到處輔選。侯友宜被周刊爆料,三個女兒都是又昱公司股東,此外並無別人,所以娘家就是侯家。(中央社)大群館問題一跑出來(我相信大多數的人並不熟知侯家有一整棟房子租給文大),違規使用及對租金的要求很高其實也都是小事,畢竟任何人有那麼一棟房子可以租人,也一定會想追求利潤極大化。問題是,這種在商言商正常的行為,跟侯想建立重義輕利大俠的形象,實在相去太大。這種事情如果發生在大甲顏家,根本不是個事,除非侯能舉出這幾年來,他有符合比例原則仗義疏財的善舉,否則這種形象的破滅其實是致命的,人民一旦有被欺騙的感覺,想補回來可不容易,畢竟法律是最低道德要求,連法律都不願意遵守的人,為了蠅頭小利而鑽法律漏洞,透過關係掩蓋違法行為,如何獲得民眾認同?就算是抓不到違法行為的人擔任市長(朱立倫),都不見得能弄好市政了(一堆弊案),讓侯友宜擔任市長,你確定侯家人不會從中謀利?謀利就算了,如果像大群館一樣貪得無厭(羊毛出在羊身上,導致學生居住權益受損),出了事又讓財團自己扛,大家真覺得合適嗎?PS:娘家就是我家,我家就是侯家,侯家之主就是老侯。
petersonli wrote:自由開講》娘家就是侯...(恕刪) 所以?看來民進黨跟其黨羽們沒招了。。。開始潑漆攻擊,指責人民擁有合法資產與事業是有罪或道德上不應該了。。。選舉選成這樣,悲哀啊。。。大家看清了沒,這就是民進黨跟他們的選舉方式。。。樓主繼續,讓更多人看看選舉是這樣選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