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cat123 wrote:
雄檢第一時間為什麼要幫忙圓謊??...(恕刪)
真正是...

《獵雷艦採購契約附加條款》載:
「若該案因年度預算核撥度不足各期款項應付價款額度,
甲方代理人(海軍司令部)得延緩支付。
而延緩支付之價款,乙方(慶富公司)不得因此主張展延、停工、利息、損害或為任何其他請求及抗辯。」
同時也指出就算慶富提早完成階段工作,國防部也「無義務提早支付超出當年預算上限之價款。」
=====分隔線=====
睜眼兒說瞎話????
如果在先進國家....這種偏頗?...實屬"不能勝任該當職務"???....
...知法?玩法?...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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