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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零檢出呢??芬普尼殘留標準 放寬2倍


MPV5233 wrote:
零檢出其實是騙人的...(恕刪)


你的意思是說
以前那些政客喊零檢出
都是為了取得政權騙人的話術嗎?
現在執政了
就要回歸專業的訴求了
髮夾彎一直繞
到底是昨非今是還是昨是今非?
農委會在8月底對全台1459家蛋雞場展開芬普尼檢測,由於台灣尚未對芬普尼訂定殘留標準

所以以前都沒有訂定
哪來的零檢出一說

現在訂定了被說成放寬標準

現在人要扣人帽子可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原來是中時報系的新聞
那也就不奇怪了
真的很棒棒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農委會在8月底對全...(恕刪)


沒看到32樓的樓主貼文?
沒關係我再貼一次

不過對於農委會的看法,衛福部長陳時中卻表示,芬普尼既然不能使用在食用動物,雞蛋也應該不得檢出,將維持「零檢出」的立場。

芬普尼是環境用藥
而非動物用藥
理當不得使用於食用禽畜及禽畜舍消毒工作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芬普尼為脂溶性物質,進入雞隻體內後,很快便會轉變為芬普尼代謝物,並儲存於脂肪中,因此,芬普尼不僅會殘留在雞隻身上,也可能出現在蛋雞所產出的雞蛋中。"

不該用的不就是零檢出嗎?
現在制定標準
就是核准使用囉?
或許某些人擁護現任政府所訂的任何政策
連毒蛋都可以吞
我是吃不下
哎~懷念執政黨在野時的"零檢出"...


三花貓 wrote:
沒看到32樓的樓主...(恕刪)


補貼之前回文的資料來源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99476/
做不到零檢出
一切都是不可以
一切都是不得已

只要選民們同意這個處理原則
政府自然依照這樣的準則運作
事實上我們就已經這樣運作很久了
台灣就是這樣尊重民意的民主模範生呢
尚未訂定殘留標準?

不準用零檢出當然不會有殘留標準阿

有沒有發現政府說話的藝術?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農委會在8月底對全台1459家蛋雞場展開芬普尼檢測,由於台灣尚未對芬普尼訂定殘留標準
所以以前都沒有訂定
哪來的零檢出一說
現在訂定了被說成放寬標準
現在人要扣人帽子可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原來是中時報系的新聞
那也就不奇怪了


台灣不知道有沒有對食物訂定氰化鉀的殘留標準
如果沒有訂的話表示台灣對氰化鉀也沒有所謂的零檢出
意味台灣食物可以殘留氰化鉀?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標準所稱容許量及實測殘留農藥量,均以市售型態之重量為計算基準。殘留農藥之檢驗包括農藥本身及其代謝產物在內。

第 三 條 動物產品除外之食品中農藥殘留量,應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表及外源性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詳如附表一及附表二。該表中未列者,均不得檢出。 第 四 條 附表三所列農藥之安全性高,得免訂容許量,毋需檢驗其殘留量

第 五 條 農藥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農藥,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檢出殘留量,其農藥名稱詳如附表四。

第 六 條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表中之作物分類詳如附表五。
第 七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法律應該沒那麼笨,不會只規定要規範的。
零檢出本來就是個很含糊的標準,隨著科技的進步,儀器的精密度會越來越高,以前測不出來(或測得到但沒有再現性)的現在可以測得出來,那這樣要說以前的零檢出是騙人的嗎?我想一些零檢出的項目改為訂出一個管制值是早晚的事。
不得檢出不是0就定量極限
儀器越精密定量極限抓的越準
不得檢出就不得檢出

放寬標準哪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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