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onhsu wrote:
閣下看不懂中文?還...(恕刪)
抱歉,我還是看不懂你的"台灣文"
從頭到尾就只有看到你提出前朝倒債
那既然倒債不是你認定的洗錢屬不同義
那你在雞同鴨扯前朝講什麼鬼東西阿?
一個銀行的錢都還沒放貸成功出去,只是說要政策補貼利息,變成要洗錢?請問這標準在哪?
這是本文的重點嗎?你大便難道會先擦屁股便後卡大便不擦,而不是先準備衛生紙預備完事後清潔的嗎?
事前監督方案懂不懂
ansonhsu wrote:
這是針對台灣想要標東南亞國家的公共工程的廠商,讓國銀提供貸款的資金,利息由政府補貼,讓台灣的廠商免去籌資與利息的雙重壓力。...(恕刪)
ansonhsu wrote:
閣下總算是言之有物的...(恕刪)
sabarose wrote:
你那麼厲害你回答幾...(恕刪)
ansonhsu wrote:
這個政策的重點應該如閣下所言,為什麼需要到1000億放款額度?有能力承攬國際標的廠商是不是一定資金調度都沒問題?如果有專案補貼利息,是不是比較願意嘗試去承攬東南亞國家的公共工程(因為之前沒有東南亞市場的經驗,可能承攬後工程延宕或是工程無法順利開工等)?藉此降低資金壓力,或是讓之前台灣沒有國際標經驗的廠商,藉此去開拓市場。...(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