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100 wrote:
台灣勞工要擺脫整體...(恕刪)
工會走到極致的盡頭。。。
就如西方國家一樣。。。
生產競爭力底下。。。
Ste100 wrote:
台灣勞工要擺脫整體...(恕刪)
絕代蝴蝶 wrote:
別忘了一例一休,事實上已經週休二日的企業佔大多數,上漲的物價卻是全民共同承擔,所以到底是誰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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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確實是勞基法實施的盲點,各縣市物價指數也不盡相同,要解決長年來的勞資爭議唯有恢復真正的勞資雙方平等,將勞動基準法變更為勞動合同法:
1.基本工資由各院轄縣市政府決定,要規範到偏遠地區也可以,招商是你在招,沒道理勞動條件是中央在訂。
2.除了基本工資和國定假日必須遵守政府的規定之外,所有可數字化的勞動條件由勞資雙方共同協商,如加班費、加班時數、育嬰假等等,由政府提供範本,白紙黑字一式三份,勞資雙方、當地勞保局各留一份,法律有漏洞可以鑽,合約要鑽就沒那麼容易,違約者需賠償對方______新台幣,要更改合約需雙方同意,一旦有勞資糾紛就上法院,這樣才能讓政府事主變回來公親,也克服了勞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