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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的長老教會針對748號釋憲提出質疑了


SUGARME wrote:
你很久沒更新了吼
這種傳到爛的謠言你也相信
同婚法案從來都沒有要修改身份證好嗎
害我翻了一個巴洛克式的華麗白眼...(恕刪)

到處拿尤美女那半調子修法唬人啊
害偶吐了個波希米亞式的噁心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其實很簡單,父母本來就是以生理男女性別分類,因此:
男男領養小孩,身分證的父親欄就寫兩個名字
女女領養小孩,身分證的母親欄就寫兩個名字
SUGARME wrote:
你很久沒更新了吼
這種傳到爛的謠言你也相信
同婚法案從來都沒有要修改身份證好嗎...(恕刪)


謠言?


許秀雯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_第二輪發言逐字稿
最後我也要回應一下稱謂的問題,包括(法務部)次長有提到說要把我們法條中這些父母改成雙親,好幾位先進也提到改成雙親一、雙親二這個議題


同性戀身分證上不用雙親?
難道用父母?
還是原父母欄整個被取消?


大馬1251 wrote:
謠言?許秀雯律師(...(恕刪)


又在斷章取義

許律師後面還有說:

另外我必須要說,我們草案的版本從來沒有意圖要取消文化裡面「父」跟「母」的稱謂,包括戶政上你要繼續稱父或母、祖父母,這些都是OK的,民法法律用語跟戶政行政實務上的稱謂這是兩件事,我認為不應該混為一談,在國外也有很多的例子,事實上你要保留這些有性別分化的稱謂在技術上也不是做不到。

謠言止於智者

Gugugu wrote:
到處拿尤美女那半調子修法唬人啊
害偶吐了個波希米亞式的噁心



"歡迎來到怪誕小鎮"

民法法律用語跟戶政行政實務上的稱謂這是兩件事?
如果民法跟戶政都能分開那定民事契約就能
結婚做什麼呢?
民法法律用語跟戶政行政實務上的稱謂這是兩件事?

那結婚登記能填鴛鴦的嗎?

kantinger wrote:
民法法律用語跟戶政...(恕刪)


我有這樣說嗎?

你的國文老師在哭泣了

SUGARME wrote:
另外我必須要說,我們草案的版本從來沒有意圖要取消文化裡面「父」跟「母」的稱謂,包括戶政上你要繼續稱父或母、祖父母,這些都是OK的,民法法律用語跟戶政行政實務上的稱謂這是兩件事,我認為不應該混為一談,在國外也有很多的例子,事實上你要保留這些有性別分化的稱謂在技術上也不是做不到。
謠言止於智者...(恕刪)

在自己家要說誰是番仔也沒關係
但是外面不小心說番仔就大條了

以後小孩要從小教育當雙面人?
在家說父母、外面正式場合不能說父母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Gugugu wrote:
在自己家要說誰是番...(恕刪)


你想在家怎樣叫你父母,在外怎麼稱呼你父母

要叫一樣那是你的事,要叫不一樣也是你的事
只要父母沒約束你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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