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無效 wrote:
這個我有點不懂以前...不過...他說這幾個整他的人聰明得很,管轄權轉移回台北嗎?大家撤告
我的問題是,現在可以在檢察官開偵查庭前就可以主張轉移嗎?
懂的請告知,管轄轉移的程序如何?在什麼時間點才可以主張?跟誰請求?是否一定會批准?(恕刪)
可以啊,前提是你所在地檢察署有管轄權,就可以聲請移轉管轄,但不一定會成功。
因為刑事犯罪的管轄,「犯罪地」跟「結果地」的地檢署,都有管轄權
對方所在的地檢署有管轄權、你所在的地檢也有管轄權,雙方都有管轄權,所以不一定能移轉成功
autumnshu wrote:
不,屬地是以被告的戶籍地為主,對方告你,你戶籍在台南就去台南,是以戶籍地不是居住地喔!...(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