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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商繳費「店員不給蓋章」婦咆哮:你們是服務業耶!

怎麼一群人覺得沒有損失啊,有遇到損失可大了

總公司不準蓋章,如果A店給客人方便蓋了章,同樣的客人去B店,B店也不準蓋章,那B店可能被投訴,B店不爽查出哪家店蓋個章,A店最後就會遭殃,這種事情服務業很常遇到,只要連鎖可能性就很大

如果單純給一次方便就算了,但有些人會把這方便變理所當能應該的,之後再以這一次方便暢通無阻到其他店
venus0256 wrote:
消費者也沒權利批評


我是指出可以怎麼做才好,
如果認為這樣是批評,
我也可以不說。
服務業好像有一句話說:
十之八九的客人覺得不滿意轉頭就走,
有意見的才是好客人。
(大意是這樣)

要聽不聽,你家的事,
超商又不只有一家,
會蓋章的還是有,
管你是服務還是公務。
如果不適合服務業工作就不要從事這方面工作,不然遇到消費爭議也不管消費者說什麼,就只是重複公司規定,不配合的消費者就是奧客

這樣只是讓台灣奧客愈來愈多,反正都是奧客的問題

給各位大大參考...家附近小七店長的說法
店長說的, 就給各位參考

一定要全繳的繳款單, 蓋章不是問題
但有些人的信用卡是用最低金額或自訂的金額去繳
一旦蓋章之後...就有問題了...
似乎有人利用這個漏洞去"灰"超商
說.我繳錢入帳的金額與帳單不符, 要小七負責
造成了一些困擾, 所以總公司就有了一些通知告知各家店長
各式繳款單原則上統一能不蓋就不蓋, 除非顧客你主動要求
超商員工還會自備訂書機幫你把帳單與繳款後小白紙收據訂在一起
就算蓋章, 也會跟你說, 以小白紙的收據為準

給各位參考吧

用釘書機釘在一起, 絕對不會比蓋章快啦
為何不直接蓋章就算了, 而去用釘書機
這個...就讓各位大大想一想吧..

我每次聽到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總有一股想吐的感覺啊....




spencerk wrote:
給各位大大參考.....(恕刪)


店章無論如何不管如何灰,
都不可能凹成功,
你那個案例應該是「付訖」章的案例,
不然不會有你說的客人主動要章也給蓋了,
難道會灰的人不會主動要章嗎?

不蓋店章是怕店員忘了入帳。
有的店員可能會因一時疏忽,
順手先蓋了章,卻忘了收錢。
所以,SOP乾脆省了這個動作,
減少意外。

客人主動要,多半不會發生這種意外,
所以不會不許可。

花個五秒蓋一下當日行一善就好了,搞成這樣沒太大意義

飛翔的魚 wrote:
總公司認為,由於停車單的繳費證明就是憑據並不需要蓋章,只是各家連鎖超商標準不


看起來是店家把(不需要)自行升級為(不得),,蓋個收訖章有什麼好堅持?

weaber wrote:
怎麼一群人覺得沒有損失啊,有遇到損失可大了

總公司不準蓋章,如果A店給客人方便蓋了章,同樣的客人去B店,B店也不準蓋章,那B店可能被投訴,B店不爽查出哪家店蓋個章,A店最後就會遭殃,這種事情服務業很常遇到,只要連鎖可能性就很大

如果單純給一次方便就算了,但有些人會把這方便變理所當能應該的,之後再以這一次方便暢通無阻到其他店


請問,在A店繳費,蓋A店店章,這對A店家有什麼損失?或是會造成什麼樣的困擾?

這跟方不方便有什麼關係?

我去電信局繳電費,收據也會蓋章,便利商店禁止蓋章到底是為什麼?

蓋個章是有什麼損失嗎?

幸福很簡單 wrote:
蓋個章是有什麼損失嗎?


那麼蓋了章繳費就可以折扣嗎?
蓋不蓋章有差嗎?

所謂的「奧客」就是不視相
人家都跟你說不用了
還硬要對方照你的要求走
這不叫做服務這叫做無理取鬧
budinx wrote:
我是店員的話,如果公司規定不蓋店章我也不會蓋,真的僵持不下,請他聯絡公司客服,交給公司處理。...(恕刪)

恕我直言
若我是公司方,而該顧客真的按你說法投訴過來,那我肯定不問理由第一時間火掉你

便利商店東西賣得比大賣場貴得多,大家也是接受了,請問底氣是什麼?
很簡單,便利與快捷的服務,因為時間就是金錢,尤其對都市人來說
而你搞這齣完全是在浪費顧客時間 (也浪費公司時間)

便利商店我是沒做過,但我想肯定有所謂的權宜規則
因為三十六計永遠少一計,規定再怎麼完備也不可能面面俱到
不妨礙營業的情況下,店員一定有自行判斷與處置作為的空間
既然蓋章這種事其他便利店有做,那你這家肯定也不是做不來,要不要而已
過年打牌13支13秒,你蓋個章要幾秒,弄一下什麼事也沒了,需要跟客人在那對峙嗎?

退一步言,早期便利商店雛型,統一麵包店,也就是比較乾淨的雜貨店而已
不做寄收貨服務,也不做代繳服務,甚至連熱食都不賣
便利商店會發展到如今這種服務性質,都是跟著顧客需求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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