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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吃尾牙又非去不可勞動部:算加班費

katokikyo wrote:
端看你想不想在上司面前賺印象分啊


尾牙時,績效都評完了,
等到來年,有什麼印象也忘了,
更別提實際上,大家都不看什麼尾牙表現,
頂多就你歌唱得好,下次再推你上台而已,
尾牙表現得好不好跟工作有什麼關係?
我還真沒聽過有人因尾牙升官的,
(過去倒有因雞頭去職的傳說)
要我們這種搞研發的,萬人的大公司,
那就更牽不上邊了。

參加尾牙只是為了那不太實際的中獎夢,
年年做夢,年年失望,年年勞累。
要是尾牙廢了,我一點都不懷念。
不要討論個案
有的公司上萬人
有的公司十幾人
而且要討論就要討論所有"非工作需求的公司活動",而不是單論尾牙
照勞動部這樣解釋,公司員工旅遊如果跨六日,難道公司還要加發加班費+補休嗎?


KJI01 wrote:
尾牙時,績效都評完...(恕刪)
algerno2 wrote:
看完別人的文章.....(恕刪)


你的文章不長所以我有看完 我沒說你公司有強迫尾牙啊???

至於抽獎 是因為你自己寫說公司制度很怪 人不到 所以沒抽獎

抽到5000因不在所以不算

所以我回那只是獎品 希望人到再給 應該也不過分啊....

你說這樣來回奔波的尾牙很累 又說這樣制度很怪 所以後來不去

所以我說那是個人意志 沒啥好與不好 當然也無所謂怪不怪

你說那樣很怪 當然會被人想成 我還要勞心回家 為何要參加 但你公司沒強迫

所以這點沒怪的地方

那應該怪是在 為何抽到我卻沒獎品吧...

所以才說你是不是想可以不參加又有抽獎資格 不然這樣規定是怪在哪???

你自己都說 公司沒強迫囉
katokikyo wrote:
不要討論個案有的公...(恕刪)


對大家來說都是個案,
那要討論什麼呢?
對我來說,有待過個位數人數公司,
有待過萬人級的,
沒有什麼開心的回憶。
說這個也不行嗎?

勞動部解釋中規中矩,
其實也沒什麼毛病,
強迫要加班費,
沒有強迫就不用加班費,
主辦活動的人,公司要給他錢,
大致上,尾牙又沒什麼強迫的問題,
(隱性的壓力不算,恐怕也無法舉證)
公司也會給津貼,
只不會名目數目上不是加班費,
若硬要講求合法,
調一調那沒用的摸彩等就有了。
這解釋其實是假議題,

更別說員工旅遊了。
那一家公司那麼好,
還強迫你六日旅遊。

katokikyo wrote:
照勞動部這樣解釋,公司員工旅遊如果跨六日,難道公司還要加發加班費+補休嗎?


沒強迫參加就不算加班,
很多公司都是自由參加,
不參加團體要自由行的拿住宿發票公司再給補助,

這一樣是以前的規定了,
以前沒聽過公司強迫參加旅遊要給加班費的,
未來也不會發生,
想太多了.

KJI01 wrote:
勞動部解釋中規中矩,
其實也沒什麼毛病,
強迫要加班費,
沒有強迫就不用加班費,


沒錯,
勞動部一定是記者去問,
勞動部只是就現有規定做解釋而已,
• 事業單位辦理之登山、家庭日、尾牙,如係屬自願性參加,則該時段不屬工作時間。
這以前就有列出了,
白話文又不是看不懂.
根本不關一例一休.
wete wrote:
你的文章不長所以我...(恕刪)


去看完我貼的文章我是說人不到所以不能領麼????

tgdlyg wrote:
勞動部一定是記者去問,
勞動部只是就現有規定做解釋而已,...(恕刪)


這些官員不知道記者挖坑給你跳嗎,何必給記者寫文章空間呢......這種灰色地帶就用灰色回答就好。

尾牙算加班....講白一點行政院、勞動部尾牙有人有拿過加班費嗎,自己都做不到卻拿法規說強迫去尾牙就算加班。當公務員都是自願參加的嗎

想當年公司的旅遊3.4天[上班日.分5.6梯次去旅遊]..
公司規定.沒有去旅遊的員工要照常上班..
嘿..還真有員工不去旅遊.去上班咧..
旅遊.那這算福利或上班.好像以前比較沒這些爭議...
說現在更民主了..反而問題特別多...


algerno2 wrote:
去看完我貼的文章我...(恕刪)


當然你沒說 不過你說你遇過這個怪的尾牙制度

但是當初貴公司 你自己也說並沒有強迫 所以這點應該不怪

後來接著說 有被抽中但因為人不在場所以不算

自然會認為你說得怪是怪在這 不然請問當初這制度是怪在哪呢??

自己先把自己的文章順一順 再來看別人的回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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