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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議題還是公投吧!

再怎麼吵也沒有很大的意義
也不會用到公投的

前面的一例一休是怎麼過的?
只需要一道聖旨阿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所以呢憲法保障人人...(恕刪)


歡迎你繞了世界一圈後還再次在迴圈裡打轉。
同性戀不論男或女都有與異性進入婚姻制度的權力。
另外,憲法是保障男與女的權力平等並不是同性及異性!
請知悉


恭喜你繞了世界一圈繼續為了反對而反對
你就不擔心因為現行法律
所以同性戀被逼著跟異性戀結婚而讓單方的異性戀永無子嗣?

kue_uk wrote:
歡迎你繞了世界一圈...(恕刪)

如果你有先看過我之前或其他大大的發言就會發現討論的主題早已變成到底應該修民法還是特別法來加入同性婚姻的制度。
與你們這些不先瞭解對話進度的同運支持者溝通真是累.....

恭喜你繞了世界一圈繼續為了反對而反對

如上述,我並沒有反對同性婚姻,但如今我非常討厭自以為先進又不是同性戀的同運支持者。

你就不擔心因為現行法律
所以同性戀被逼著跟異性戀結婚而讓單方的異性戀永無子嗣?

我一點也不擔心,你這邏輯也太異想天開...
乾脆問我如果鼓催同性戀會不會擔心世界毀滅好了,那我回答你也不會!
我深信有一天同性戀會有藥醫....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所以呢憲法保障人人...(恕刪)



要先問那一國的憲法?

[但是有人因為法律限制不能享受(民法規定的)這個制度
那不就違憲了嗎?所以基本上的確是剝削同志族群這部分的人權呦]

大法官有作出解釋?


pp2016 wrote:
不要成天發洩沒意義的廢文好嗎?
人權可以公投?
就像叫對岸公投台灣能不能存在一樣荒謬!



你的比較像廢文耶~~~人家餵你說是人權就是人權???還說別人是廢文~~我看大家也是~~
祕雕 wrote:
古早以前,大家都說地球是平的。
然後,某天有人跳出來說地球是圓的,結果被批到體無完膚。

挺同人士很愛舉(抄襲)這個地心/日心爭議。這可有趣了,所以「同性婚姻」發現了什麼真理?

原來男男或女女也可以生小孩,像魚類爬蟲類的單性生殖?只是被「異性戀霸權」壓迫得生不出來?

warrenwang111 wrote:
同性無通姦罪?異性就有.這樣公平嗎?這是哪門子法令?

通姦罪原始設計是在維護家族血脈和共同子女的權益。同性伴侶怎麼搞也生不出個鳥,兩家人永遠是兩家人,實在沒有立通姦罪的必要。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但是有人因為法律限制不能享受(民法規定的)這個制度
那不就違憲了嗎?


哪是啊~~

民法的婚姻制 是根據人的先天性別設計出來的,

排除近親跟年齡未達者,可以說人人平等適用,

只是有一些人不按著先天性別行事,放棄了自己可以結婚的權利,

卻又怪別人不讓他們結婚 跑出來吵鬧,

好吧,既然已經不按先天性別行事了, 那就另訂專法吧,

偏不,又說人家訂專法是歧視, 一定要進到民法裡,

也不管民法是依據先天性別而定的, 跟同志完全不相容,

知道這叫甚麼嗎??? 橫柴入灶~~~只能用這四字來形容

史上最DIU的SUP wrote:
但是有人因為法律限制不能享受(民法規定的)這個制度
那不就違憲了嗎?...(恕刪)


如果法律用明文來禁止甚麼身份,性別,階級不准相愛才有人權問題

現行法律並沒有禁止同性戀,所以哪來人權問題??
今天不管你愛的是男是女,
就算你要愛一顆石頭,把石頭當成你的伴侶,也不會被抓起來~

而婚姻本是為一男一女所設計的制度,
男子娶妻為“婚”;女子嫁夫為“姻”它是一種社會制度
所以對不同的人來說只有適用性的問題
假設你20歲,不適用老年福利法,不能享受老年人的福利,這違反了甚麼碗糕人權?

同性戀若是為了保障法律上不周全的伴侶權益,那ok
在不適用婚姻條件下可以另立同性伴侶法來保障,

而爭取結婚若是為了證明愛情,不好意思
法律上的婚姻也不是來用證明愛情的,
因為有婚姻不代表兩人相愛,沒有婚姻也不代表你們不能相愛
婚姻目的就是為了綁定幼兒權利的責任歸屬(一男一女結合就是有潛在的生育可能性)

所以實在沒必要更改適用多數情況的民法,
更沒必要以"非要更動你們多數適用的民法"來象徵衝破禁錮之類的無謂衝撞~~




祕雕 wrote:
如果【廢死】也來公投,那結果會是如何?
想當然,一定是「夕鶴」佔多數,以我國而言。
那依照公投結果,所以【廢死】就是錯誤的理論嗎?

我不是法律專業,只是從常理來推論。
如果【廢死】完完全全是錯誤的話,為何,那麼多法律專業的
法官、學者,要跟社會大眾唱反調,選擇【廢死】?...(恕刪)


一群同學出去玩,說好遲到的罰5元,罰5元這件事跟對錯有甚麼關係,
公投結果跟錯誤不錯誤無關,公投就是讓一個群裡的規範符合這個群裡多數人的想法
如果公投結果贊成維持有死刑的多,代表多數人認為用最強烈的方式壓制惡性重大的壞人
才是對自己或全體社會安全性最有保障的方式~~

至於為何,那麼多法律專業的法官、學者,要跟社會大眾唱反調,選擇【廢死】?

那是因為他們像唐三藏一樣,
認為世間任何妖魔鬼怪,魑魅魍魎都是可以渡化的,而渡化牠們比消滅牠們感覺高尚多了~
所以唐三藏瞧不起孫悟空的對妖怪見一個打一個的行事風格
現實是若不是孫悟空的武力保障,十個唐三藏都不夠妖怪吃~~
面對著越來越多的妖魔鬼怪,魑魅魍魎,能給你安全感的是唐三藏還是孫悟空?

漫長歷史告訴我們,人類玩不出新把戲,老祖宗留下的故事預言都是有寓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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