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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男同志捐血禁令 傳疾管署研議放寬


Yunalesca wrote:
1. 你的故事是農場...(恕刪)


再談捐血「害」人
事實上,台灣自2013年起,全面改用NAT(去氧核醣核酸檢驗法)篩檢捐血中心收集到的民眾獻血,已經縮短檢驗空窗期為11天,意指,這些使捐血中心誤信為安全可用、而實際上已經感染愛滋病毒的血液,當事人受到感染的時間點,必定不超過11天。

另外官方統計
2011年 有兩位因輸血得到AIDS
2013年 有1位

過客4112 wrote:
再談捐血「害」人事實...(恕刪)


再回過來看同運團體的訴求還真是環環相扣耶,只要大家都感冒,就不會被歧視了

同志諮詢熱線推動愛滋除罪化

某些人對於愛滋感染者存有一種刻板印象:「愛滋感染者像是會危害社會的生化武器,他們處心積慮想將體內的病毒『蓄意』散布出去,『惡意』造成他人的感染。」然而,絕大多數的人並沒有在生活中認識任何感染者,對於感染者的印象大多來自於以訛傳訛的刻板印象。

事實上,已經有愈來愈多的醫學證據顯示,感染者在穩定服藥治療的情況下,不但可以健康生活,而且也不具傳染能力。站在愛滋防疫的立場,聯合國愛滋病規劃署(UNAIDS)2013年便已指出,對愛滋感染者處以刑罰並不利於愛滋防治。如果我們希望愛滋的疫情獲得控制,那我們更該關切台灣這條過度處罰的法律,這是為什麼關心「愛滋除罪化」議題對我們來說是重要的
所以以後大家都要自己儲血了嗎?

同志每天高喊別人用愛滋污名化他們,

剛剛去同志版看,

同志自己也怕用到同類的血,

還說圈內有多亂又不是不知道。

Anna999 wrote:
所以以後大家都要自己儲血了嗎?


我可以罵髒話嗎?

現在是打算讓全民暴露在愛滋血液的風險下?

讓台灣人都染愛滋,就不會有台灣人歧視愛滋病患的意思?

這總統是這樣當的?!
瘋狂就是做著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卻期待著有所變化。 這就是瘋狂。
選個美女當總統....很多人想回國

選個醜女當總統....大家寧可出國

選個又老又醜而且還想開放愛滋捐血的當總統....這叫亡國...快逃命吧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1. 2x年前就改成不告知結果了
更何況已經有更簡單快速又便宜的方式

2. 一篇農場文就要結論到捐血族群不覺得太牽強了?
HIV 不會問你是異性戀還是同性戀
那包被污染的血更可能來自以爲自己不是男同志,不共用針頭就很安全的異性戀


現在捐血中心採用的檢驗空窗期已經是最短的了
他們沒檢驗出來的其他人也檢驗不出來
危險的是行為不是族群
機車變成罵人的形容詞是有原因的
嚇死人囉~
這什麼政策?
別害人好嗎!

需要用到輸血的人,
通常已經是身體出問題了,
結果現在又把AIDS的風險加到他們身上,
病都還沒完全好,卻又要對抗AIDS?

以後連手術都要自備健康的"血"才可以,
這是什麼樣的世界?
IKOO wrote:

良好政策

我們不...(恕刪)
配套措施:如已染愛滋病或疑似自身感染愛滋病,經捐血後發現成HIV陽性反應者,以刑法論處。

hercules6681 wrote:
嚇死人囉~這什麼政策...(恕刪)


其實這麼搞最倒楣的都是醫護人員,不管願不願意都會增加接觸到毒血的機率
這議題好像是來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409066b7-d780-45c3-a541-3c7337a4d5cc
主旨:「男性間性行為者永不得捐血」條文涉及歧視,應依照醫學證據加以修訂
總共有5138人連署
回應日期:2016-12-21
回應機關:衛生福利部
分析說明:
感謝提案人Ray及所有關注此議題的網友,本部已接收到各位的連署,以下初步說明本部對此連署案的回應規劃:
【一、成案當下的處理】
由於本案提案內容與多數用血人之用血安全高度相關,本部已初步就此議題徵詢相關學者及專家,並進行討論。
【二、後續處理】
根據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8點規定,本部須於2個月內〈106年2月11日前〉完成具體回應。辦理時程初步規劃如下:
 
• Step1 問題釐清 - 105年12月23日以前,聯繫原始提案人,釐清並確認提案內容。
• Step2 資料提供 - 106年1月20日以前,盤點議題相關資料並公開。
• Step3 討論研議 - 106年2月9日以前,進行訴求研析及可行性評估,必要時召開會議徵詢意見。
• Step4 正式回應 - 106年2月11日以前,將本部之正式回應在平台上公開

為何不像國防部上次回應女性服兵役問題,直接回絕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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