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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合作計程車駕駛 可能嗎?


ANDYLIU66Y wrote:
我覺得交通部跟ube...(恕刪)

我覺得就算用評分制控制管理甚至任意解聘司機,只要UBER司機們都不是UBER雇員的話,司機的工作權一開始就不受到法律保障了吧
wndforce wrote:
我覺得就算用評分制...(恕刪)


呵,高貴又便宜的"優步大車隊"會說:司機都是兼差的,不需要保障"業餘工作權".
優步說的話都不會錯,錯的是法律,優步是超越法律的科技公司.

別鬧了,中國早已統一,臺灣早已獨立,演什麼....

ANDYLIU66Y wrote:
呵,高貴又便宜的"優...(恕刪)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12 月 06 日訊】歡迎回來,針對Uber違法派遣小客車載客,衝擊計程車司機生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周三排定修正相關法案,可能針對Uber違法載客,開罰最高2500萬元,今天Uber高層再度來台,呼籲政府解決爭議。

Uber大陣仗召開記者會,針對立法院民進黨團提案修法,研擬加重Uber平台司機罰款,罰金由原本的5萬到15萬,提高到2500萬,Uber亞太區總經理Mike Brown,批評政府此舉,是開 新創倒車。

Uber亞太區總經理 Mike Brown:「台灣目前似乎正在開倒車,這種情況是我們在其他國家從未見過的。」

Uber方面 質疑政府修法處罰,無法促進民眾福祉,呼籲政府針對「網路運輸業」設立專法,好一勞永逸,發起網路連署要求交通部增加「網路運輸服務業」。

Uber亞太區總經理 Mike Brown:「我們呼籲政府,組成論壇,討論如何解決「車輛分享」問題,Uber是 持非常開放態度接受法令規範。」

不過Uber的三大爭議始終未解,包括規避應負擔的司機勞健保費用、乘客保險問題,以及依法繳稅。交通部官員指出,Uber只要合法申請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就可以媒合車輛載客,但是Uber不願意登記合法,也不願與國內業者合作,是混淆模糊社會視聽。

Uber台北區總經理 顧立楷:「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當然是希望比較有一個正式的方式,再開始討論到這個問題(勞健保),我們現在目前,是沒有跟駕駛這邊,有任何的勞雇關係的」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 胡迪琦:「它的本身的服務,我們都沒有去反對過,科技的部份我們也支持,在於說,它去媒合自用車的部分,這個才是最大的癥結點,倒不是說它(Uber)有沒有甚麼網路服務業啊,這種,我覺得它有點模糊焦點。」

Uber與交通部各有立場,各說各話,立法院交通委員會7日將排定審查《公路法》修正案,如果本會期三讀通過,最快明年上路實施開罰,後續雙方能否取得共識,還很難說。

新唐人亞太電視 高健倫 沈唯同 台灣 台北報導

蔥油餅大叔 wrote:
以政府的角度而言 總不能立法 有人投訴你服務態度不佳 公司就可以隨意解雇你吧?
系統性的風險控管來說 計程車的駕照是職業駕照
所以肇事是以 業務過失傷害 而不是普通車禍的過失傷害來計算 刑期比較重
違規記點超過次數也有吊扣營業登記證等等處罰
要求車行改善服務這是對的 但是不應該對政府苛責這件事情 公權力很霸道 所以運用要謹慎
至於為什麼計程車司機還是這麼爛 我是覺得濫人跑去開白牌還是爛人
因為是業務表現行為不佳所以不讓他開 很多行業都沒這個先例
否則某個動到愛滋手術的現任市長 當下早就被解雇了


同意不能投訴就任意解僱你. 但是評分是千百個評價組成的, 如果幾千個評價平均一顆星, 至少要用什麼方式讓消費者知道吧? 例如計程車上面的QRcode一掃過去評價就跑出來之類的. 大家最怕的就是搭到地雷車.

計程車肇事處理依照你說是罰的比一般人重, 但這似乎也沒有誘導計程車司機好好開車.
追根究底就是因為職業小客車駕駛有把利益最大化的壓力, 這點反而是兼職駕駛的優勢.
不要說是Uber害的, Uber還沒進來時計程車就都是這樣開了.

"公權力很霸道 所以運用要謹慎"是沒錯.
但是你問問來台灣的外國人他們對計程車的感想, 似乎除了便宜以外沒什麼太多正面的評語.
計程車行業現狀是公權力管理無效, 不是公權力過於誇大.

"濫人跑去開白牌還是爛人
因為是業務表現行為不佳所以不讓他開 很多行業都沒這個先例"
但是商家會有口碑, 醫院會有評鑑制度, 不見得會讓你歇業, 但是至少要查查得到資料跟評價.
路上攔到的計程車是完全資訊不透明的, 除了它的車行以外, 消費者對其駕駛一無所知.
一間醫院常常出醫療糾紛, 慢慢的大家就會避而遠之.
但是計程車卻沒有這樣的煩惱. 你投訴跟沒投訴是一樣的, 車行直接無視你的不滿, 駕駛依然我行我素.
TC

UBER來台違法營業近4年,遭開罰約8千3百萬元仍不願合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將審查《公路法》,將把罰款從5萬到15萬元提高至10萬到2500萬元,並可勒令其歇業。交通部今答詢時也宣布,修法將訂定上下限額度,其中針對UBER公司罰款將最低從100萬元起跳,另檢舉獎金也朝向訂定1成,若UBER開罰100萬元,檢舉民眾將可領到10萬元。


兼這個差來賺才快,一成檢舉獎金......

借一下UBER的SLOGAN用一下:

抵達該處,馬上致富,一切任您作主
以您為主的工作模式,自己決定工作時間,賺取所需的檢舉酬勞

ANDYLIU66Y wrote:
兼這個差來賺才快,自...(恕刪)

好像有點意思,先跟UBER叫車,到目的地之後還可以檢舉把車資賺回來。UBER車不來就投訴讓BUER司機被解雇。
看了幾頁都沒人提到怎麼收費?? 計程車加入公會,就要照各地方政府規定的費率跳表,如果不照公會費率走,那公會幹嘛幫你跟政府談費率,給UBER定就好了;
原則上UBER收費比小黃便宜+抽35%的話,小黃願意嗎?? 如果還是依照以往的費率收費,UBER只是小黃的叫車跟管理工具,也不錯呀,起碼有人管!!

我不知道小黃有沒有評鑑制度,以前看過一篇文章,英國對計程車的考核很嚴格,其中有一項就是實際乘坐,看司機有沒有繞路。

大家都說小黃素質問題,我在北部沒遇到太離譜的司機,上車都會問要怎麼走,不知道路的話小黃就開導航,跟以前比進步很多。
說真的,一直很懷疑uber怎麼對自己這麼沒有自信,不願跟人家公平競爭,堅持走後門,交長印證了我的猜測,原來中美之間充满"說客"。找川哥現在的幕僚來談或許還有得談; 找歐巴馬前幕僚來談,是要談什麼?

ANDYLIU66Y wrote:
說真的,一直很懷疑u...(恕刪)

所以歐巴馬快下台了,我們的交通部就開始強硬起來了?
dgkevin wrote:
看了幾頁都沒人提到怎...(恕刪)


uber與司機是25 75 分帳,不是35 65,可能怕人家说他是三七仔吧,uber定價是浮動的,uber一直是虧損的跟乘客博感情。以後多元化計程車如果没有政府補助,是很難跟uber拼的,uber賠了這麼久,頭洗了一半,實在没有退路,這就是uber一個不肯退出這個市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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