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客4112 wrote:
我想數據歸數據,推論...(恕刪)
這種研究需要巨量數據才能建立數學模型的,環境變數太多了,而且很難排除孩子從原生家庭轉移到收養家庭的生活環境變化產生的影響,至少10年內沒辦法定論影響有多大。
如果必定要開放,首先必須要考慮的是美國與台灣不同,是真正兒童權益至上的國家,而台灣還不是,因此就必須建立領養家庭的寄居考察制度(共同生活數周到2個月),以及完全排除準領養者的權益(也就是反歧視是不能有的)的評分標準,並且必須在出問題時有緊急措施。
至於兒童性向的問題,我認為台灣的教改成果+性平會+NCC可以摧毀大多數人的希望,大概還是要聽天由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