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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民調近6成7不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小強一號 wrote:
為何你們覺得異性戀可以守貞~同志就不行?


這就要問同志啦???

國外調查 同志終其一生的性伴侶 要多過異性戀者很多(尤其男同),

所以 才要請同志回答啊 能否遵守性忠貞? 能否遵守六等親之內禁婚規定??

不要吵到糖果之後 才發現自己根本嚥不下去..

小強一號 wrote:
問題你提的舉例就不...(恕刪)


我只問憑什麼改我祖父的法定稱謂?

Bacteriophage Boxer wrote:
沒時間跟你在這邊做...(恕刪)



不好意思~浪費你這位法學素養那麼高的人的時間


狗子2008 wrote:
我只問憑什麼改我祖...(恕刪)


要這麼不理性?
那我也想問
憑甚麼不讓同志享有與一般人一樣結婚的權利?
同志有少繳稅?還是沒盡到國民應盡的義務?

Audrey103 wrote:
這就要問同志啦??...(恕刪)


所以?
性伴侶多寡都是個人選擇
誠如異性戀也是有花心的人
那有因此扼殺他結婚的權利嗎?

cougar2015 wrote:
就是反對同性婚姻合...(恕刪)


最近多元成家方案,吵得沸沸揚揚的,一開始在親友給我的資訊及對我的解說下,我是持反對待度的,理由如下:

1、因伴侶制度無性忠貞義務,且雙方只要一人即可申請解除取消。對另一伴沒有保障,且毫無責任感可言,可領養小孩,對小孩關於父母親及性別的觀念會造成模糊及不好的影響。

2、家庭制度,可自行締約,且單方即可自行決定由家分離,破壞中國傳統家庭制度,覺得沒有血綠的一群人會自行成家,感覺目的不單純,會為了權、錢的目的成家及外遇合法化。

3、多元成家方案包含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庭制度,其中對婚姻平權是持較贊成態度,另外二個持反對態度,但以為這三個方案是綁在一起的,立法一過,就是三個都過,所以就反對多元成家方案。

但最近花了時間仔細了解,發現我對多元成家方案存有很多的誤會,親友給我的資訊,再加上對同性戀的不了解讓我有了很大的誤解。

首先是對同性戀的不了解,我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人喜歡同性,覺得他們在心理上是生病的。
但在了解之後,發現同性的人之所以相愛,很多都是與生俱來的,就跟一般人天生喜歡異性一樣,是生物自然演化下來的結果,
當然也看到有部份人是因為生長環境及教育造成的,
想對同性戀有更多認識的網友,除了查網路之外,也可以看看以下這部電影,是由真人真事改編,這也是我在網路上查到的,可以對同性戀生活在現今社會上所受到的排擠及心理矛盾有較深刻的了解。

為巴比祈禱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4%A9%E4%BD%91%E9%B2%8D%E6%AF%94

稍微了解同性戀的想法及處境之後,剩下的就是條文的內容,

1、因伴侶制度無性忠貞義務,且雙方只要一人即可申請解除取消。對另一伴沒有保障,且毫無責任感可言,可領養小孩,對小孩關於父母親及性別的觀念會造成模糊及不好的影響。
表面上是這樣子沒錯,但是後來了解之後,發現伴侶及婚姻制度只能擇一,直系血親外皆可成為伴侶,不分性別 ,因伴侶及婚姻制度只能擇一,所以二個互不影響,
如果雙方需對對方負責任,要性忠貞義務就選擇婚姻制度,如只選擇伴侶制度,就是相愛時大家在一起,不愛時大家好聚好散,當另一半選擇伴侶制度時,自己就要有好聚好散的自覺。
以上只是針對我當初對此條文 無性忠貞義務 及 無責任感 的誤解做解釋。

但此條文的精神,不適用於年輕男女的情情愛愛。它的精神,可能舉例子來說明會比較清楚:
有一對夫妻A跟B,年輕時生了個孩子,且把這孩子栽培的很好,孩子後來到美國工作,中年時B走了,孩子在國外,只剩A獨身一人,孩子想要接A去美國同住,但A已習慣台灣的生活,堅持不到美國,後來與同是喪偶的C一起生活,C成為A生活的重心,二人互相扶持,有天A生了場大病,生病過程中皆是C無願無悔的照顀,有天A的病情急轉直下,需馬上開刀才能延續生命,但C與A無血緣及婚姻關係,遠在美國的孩子,沒辦法即時回台灣簽手術同意書....C只能看A痛苦.....

這時如果A與C有伴侶關係,即可代替孩子簽手術同意書。

A與C的伴侶關係,可以是同性的,無話不談的友人關係
A與C的伴侶關係,可以是異性的,有性的,包含愛情關係,但怕孩子的觀感問題,因此選擇伴侶關係。

至於可領養小孩,對小孩關於父母親及性別的觀念會造成模糊及不好的影響,在了解同性戀的想法及處境之後,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我是二個孩子的爸,對下一代的教育非常重視,如果一昧不理性的排擠同性戀,只會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如果正確的教導孩子,同性戀的人之所以相愛,是與生俱來的,就跟一般人喜歡異性一樣,是生物自然演化下來的結果,讓孩子知道有個跟他們不太一樣的族群存在,將來更能以平常心看待同性戀,更能和平共存,不是更好嗎。

2、家庭制度,可自行締約,且單方即可自行決定由家分離,破壞中國傳統家庭制度,覺得沒有血綠的一群人會自行成家,感覺目的不單純,外遇合法化。
這個部份,關於外遇合法化,也是我誤解了,我仔細看了條文,有配偶之人需要與配偶共同登記 ,因此有人想要在配偶不知情的狀況下把外遇對象加進這家庭是不可能的,就算配偶在不知對方是小三的情況下,同意小三加入這家庭,但是夫妻雙方有婚姻的制約,如果跟小三有性行為,還是犯了通姦罪的,以上如果我沒有誤解的話應該是這樣子。

此家庭制度的精神,我想就是伴侶制度的延伸,由個人對個人的伴侶制度延伸為一個團體的家庭制度。

3、多元成家方案包含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庭制度,其中對婚姻平權是持較贊成態度,另外二個持反對態度,但我以為這三個方案是綁在一起的,通過就是三個都過,有以婚姻平權為號招 讓 伴侶制度 及 家庭制度 暗渡陳昌之嫌一起過,所以就反對多元成家方案。
這個部份我又錯了,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家庭制度這三個是分開平行送審的,可單獨通過.....

以上這些想法,如果有任何的誤解,請再指正。
我只是單純將一個想法轉變的過程分享給大家,我並不是讀法律的,也沒參加過任何遊行及公聽會,可能仍有許多誤解的地方。

我打這些,也並不是在為同戀性發聲,我不是同性戀,只是希望大家能理性的,公正的,心平氣和的好好想想,怎麼做才是對大家最好的,我不知道為什麼我的親友會給我一些偏頗的資訊,只能說現在的資訊,一定要去想辦法求証,才會讓自己看得更清楚。

另外我對同性變的想法,仍有一些疑問...
同性戀所認養的小孩,你會希望他跟自己一樣是個同性戀嗎?
同性戀認養小孩的目的是什麼呢?跟一般人一樣是因為傳承, 因為愛嗎?

小強一號 wrote:
憑甚麼不讓享有與一般人一樣結婚的?
同志有少繳稅?還是沒盡到國民應盡的義務?


很簡單 因為婚姻只是制度 不是人權,

歐洲人權法院都判決說 ,同性婚姻不是人權了,

德國 芬蘭, 也是另訂伴侶法 難道他們也侵犯同志的人權?

伴侶法是目前最大公約數, 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折衷方式,

偏偏同志反對 那就再看看囉...
小強一號 wrote:
要這麼不理性?那我...(恕刪)


那我們是沒繳稅嗎?

同志有繳稅就可以要求別人配合,
我們也有繳稅,難道不可以要求不要動到我們?
MM_David wrote:
最近多元成家方案,...(恕刪)


謝謝您
我認為這才是良性的討論
我跟我另一半已經再一起超過8年了
最近也在討論如果真的婚姻法通過要不要結婚的問題
我跟家人不親
所以我的保險受益人是寫他
但最近我才知道~就算受益人寫他
如果拿不到死亡證明也是無法去申領保險金
而死亡證明是家屬才拿得到的
所以萬一我哪天掛了~他是甚麼也得不到
所以為什麼同志要爭取婚姻平權
各位已經很稀鬆平常的事情~對我們來說是多不易的一件是
不奢望各位支持我們
但只希望各位能換個立場理解一下
今天換成是你
感覺如何?

抱歉之前留言如有得罪
也請多包涵
我就不再此篇討論繼續發言了
我覺得專法,結婚,所得申報,保障財產繼承權的問題,都不會有太大爭議,爭議在於改民法,領養小孩問題,本來我認為你的訴求 (保險金,繼承..等),應該短期可以達到,但贊成派的過度反應會毀了你想要的基本權利...


小強一號 wrote:

謝謝您
我認為這才是良性的討論
我跟我另一半已經再一起超過8年了
最近也在討論如果真的婚姻法通過要不要結婚的問題
我跟家人不親
所以我的保險受益人是寫他
但最近我才知道~就算受益人寫他
如果拿不到死亡證明也是無法去申領保險金
而死亡證明是家屬才拿得到的
所以萬一我哪天掛了~他是甚麼也得不到
所以為什麼同志要爭取婚姻平權
各位已經很稀鬆平常的事情~對我們來說是多不易的一件是
不奢望各位支持我們
但只希望各位能換個立場理解一下
今天換成是你
感覺如何?

抱歉之前留言如有得罪
也請多包涵
我就不再此篇討論繼續發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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