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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護孕妻勒斃賊勇夫判有罪定讞

屋主出事:
小偷有教化的可能....

小偷出事:

屋主 應注意正當防衛而未注意.....責任30%.......

亞利安星人 wrote:
節錄蘋果...(恕刪)


蘋果就別節錄了
記者口中連凶器都有了

1.對不明人士行使防衛致死,事後發現是小偷。
2.小偷主動承認並求饒,卻還是遭防衛/攻擊致死。

不論採用夫或者妻的說法
本件都有可議之處
至於所謂"竊賊已侵入房屋並試圖攻擊屋主"根本是記者自己想像的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asd231 wrote:
壓頭又勒脖子確實會把人勒死,罰六萬了事不錯了.壓頭又勒脖子確實會...(恕刪)


重點是 小偷的家屬 會要求數百萬的民事賠償

台灣 真的就是 太保護壞人了

怎麼就沒有壞人去幹掉 法官
Gugugu wrote:
蘋果就別節錄了記者...(恕刪)


你回家在黑暗中看到陌生人,

身後還有懷孕跑不快的妻子,

你怎麼肯定對方不會一不做二不休,

偷竊失風來個殺人滅口甚至先姦後殺?

小偷已經侵入屋主家是事實,

有沒有動手相信不是你說了算,

太太說的也可能是小偷已經被壓制後說的,

至於有沒有兇器不是那短短幾秒鐘就用看的看得出來,

雙方動上了你還要處處留餘地顧著對方?

這是在拿自己和妻小的生命在開玩笑。



這案子何先生是輸在他當時喊出小偷快窒息了,

當初如果他大喊這小偷一直反抗他不敢放手,

結果就不一定是現在這樣防衛過當了。

wecotu wrote:
我想法官也盡力判了,殺了人要無罪不太可能,希望民事那能不賠或是賠個十幾二十萬就好...(恕刪)

屋主現在可能非常後悔
當初還不如開門讓他偷好了
搞不好全家翻完也偷不到5萬

不像現在刑事被判刑
後面還有鉅額民事賠償在等著呢
檢方跟法官有收好處

檢方跟法官有收好處

檢方跟法官有收好處
幫你備份一下

不用謝謝我了


steven0415 wrote:
檢方跟法官有收好處

檢方跟法官有收好處

檢方跟法官有收好處
個人的看法是.法官判決無誤.個人向來對這種闖入者除非造成生命上的傷害.否則採取極端防禦.
也就是說只要闖入者動手.個人絕對採取非常極端的方式針對闖入者四肢下手.沒事千萬不要死掉.
不會死的而是會痛爽.否則以這情況個人則是直接壓制.最後報警處理.就這樣.有必要這麼衝嗎?
Closer:世界在變,我隨之而變.我心則續於寧靜. :)物質無法取代的快樂之大小便是真理!\m/
如果有人給我殺 緩2年 才罰6萬 那以後大家以正當防衛不就可以殺人了 小偷就要殺死? 小偷已無還擊能力 已昏厥 應該換種方式壓制 確實有蓄意殺人的嫌疑 不用關 罰6萬 一條命 真的判決的輕的不可思議

亞利安星人 wrote:
這案子何先生是輸在他當時喊出小偷快窒息了,

當初如果他大喊這小偷一直反抗他不敢放手

結果就不一定是現在這樣防衛過當了...(恕刪)


其實喊再大聲也一樣是過失殺人, 知與不知都屬過失.
即便是竊盜犯有罪, 死者已經付出一條生命作為代價, 我想法律應該不至於訂定竊盜者處死刑如此嚴苛.
^^A 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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