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安星人 wrote:節錄蘋果...(恕刪) 蘋果就別節錄了記者口中連凶器都有了1.對不明人士行使防衛致死,事後發現是小偷。2.小偷主動承認並求饒,卻還是遭防衛/攻擊致死。不論採用夫或者妻的說法本件都有可議之處至於所謂"竊賊已侵入房屋並試圖攻擊屋主"根本是記者自己想像的
asd231 wrote:壓頭又勒脖子確實會把人勒死,罰六萬了事不錯了.壓頭又勒脖子確實會...(恕刪) 重點是 小偷的家屬 會要求數百萬的民事賠償台灣 真的就是 太保護壞人了怎麼就沒有壞人去幹掉 法官
Gugugu wrote:蘋果就別節錄了記者...(恕刪) 你回家在黑暗中看到陌生人,身後還有懷孕跑不快的妻子,你怎麼肯定對方不會一不做二不休,偷竊失風來個殺人滅口甚至先姦後殺?小偷已經侵入屋主家是事實,有沒有動手相信不是你說了算,太太說的也可能是小偷已經被壓制後說的,至於有沒有兇器不是那短短幾秒鐘就用看的看得出來,雙方動上了你還要處處留餘地顧著對方?這是在拿自己和妻小的生命在開玩笑。這案子何先生是輸在他當時喊出小偷快窒息了,當初如果他大喊這小偷一直反抗他不敢放手,結果就不一定是現在這樣防衛過當了。
wecotu wrote:我想法官也盡力判了,殺了人要無罪不太可能,希望民事那能不賠或是賠個十幾二十萬就好...(恕刪) 屋主現在可能非常後悔當初還不如開門讓他偷好了搞不好全家翻完也偷不到5萬不像現在刑事被判刑後面還有鉅額民事賠償在等著呢
個人的看法是.法官判決無誤.個人向來對這種闖入者除非造成生命上的傷害.否則採取極端防禦.也就是說只要闖入者動手.個人絕對採取非常極端的方式針對闖入者四肢下手.沒事千萬不要死掉.不會死的而是會痛爽.否則以這情況個人則是直接壓制.最後報警處理.就這樣.有必要這麼衝嗎?
亞利安星人 wrote:這案子何先生是輸在他當時喊出小偷快窒息了,當初如果他大喊這小偷一直反抗他不敢放手,結果就不一定是現在這樣防衛過當了...(恕刪) 其實喊再大聲也一樣是過失殺人, 知與不知都屬過失.即便是竊盜犯有罪, 死者已經付出一條生命作為代價, 我想法律應該不至於訂定竊盜者處死刑如此嚴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