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莉絲. wrote:
2.砍人的行為怎麼看都不對.但今天不討論的是砍人者,而是警察的行為該好好檢討,到底是多麼了不起的違規停車,有需要開到5400的罰單?任何人被同一件事情連續開到這樣的罰單,會不會抓狂?
3.台灣這些員警,真該跟美國黑人警察學學.我們繳稅,讓你開罰單,我們是客戶,你還敢板一張臉來訓誡我們?..(恕刪)
違停亂象影響交通、市容,酸民曰:政府無能、警察失職
違停屢犯不改,連續開單,酸民曰:政府搶錢、警察失當
至於如何"妥善"改善違停,酸民曰:乾我屁事,我是繳稅的大爺,反正你就是要給我處理好

總之,在台灣:
甚麼職業都是服務業,從軍公教到警消等廣義公務員、從醫護到各行各業的專業人員,只要你拿大爺的錢,都應該像個卑微的奴隸,否則就是態度不佳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嘗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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