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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狗咬傷人 VS 人弄死狗


小川弟弟 wrote:
哈哈那當然不可能啦~~
(其實不太懂你的邏輯淚淚)

當然兩件事情不管誰對誰錯都是一場悲劇,

我只是想表達樓主意思是說,為何兩件事情的"後續風波"差那麼大...

照理說自己同類被異類攻擊身亡,應該大家要跳出來討公道阿~

結果不但後續沒平等,反而是狗死亡大家還比較激動...

當然在強調一次,這兩件事情都是場悲劇...應該各自檢討(恕刪)


偷偷跟你說

現在還有這種想法的

才是異類

很黯然 wrote:
http://news...(恕刪)


是要解答啥?
狗咬傷人的時候狗有錄影片嗎?狗有錄影片嗎?狗有錄影片嗎?
沒有嘛!

今天道理很簡單啦,這三位軍人殺狗沒錄影片事情不會這麼大條拉
新聞連播都不會播
ISIS斬人為什麼要錄影片,林北有種嘛,不然你來砍我阿
同理,三個軍人幹嘛殺狗錄影片,也是宣示老子有種
既然有種留證據就不要怕被人嘴全家嘛,何必當婊子立牌坊還說自己是賢妻良母哩?
沒那回事 wrote:

偷偷跟你說

現在還有這種想法的

才是異類(恕刪)


沒有要戰的意思,因為你說話都沒有前因後果或邏輯性就直接開炮,

所以我還是不懂你的邏輯...(就好像你想找人討論事情,他一直說"XXX"然後也不說為何,所以我真的不懂)

就好像我從不捐錢給動物協會之類的,因為台灣也有多人沒吃飽,

我寧願捐錢給自己同胞

或許我真的是異類吧...



PS:台灣網路世界有一點很怪,國外說話都是用討論的(即使你不認同他的觀點),台灣人很喜歡筆戰...

尤其直接攻擊人...

所以台灣辯論會不叫辯論,叫互泡會...

小川弟弟 wrote:
PS:台灣網路世界有一點很怪,國外說話都是用討論的(即使你不認同他的觀點),台灣人很喜歡筆戰...

尤其直接攻擊人...

所以台灣辯論會不叫辯論,叫互泡會...(恕刪)


很抱歉沒能讓你感到溫暖



失焦的部份就自刪囉

沒那回事 wrote:

就接著你的話說

現在在台灣就算不捐錢給同類

也不會被不認同的人歸類為異類
(恕刪)


痾...對阿你說的沒錯啊,不過你想表達什麼?

我沒說沒捐錢的是異類阿..我只說我自己或許是...

算了跟你討論事情你說話都沒邏輯性,就一直開砲有點無聊,晚安了

(抱歉我書讀得少不懂你的邏輯)

二十多年當兵的老話.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白目自找.怪誰

chang.d1210 wrote:
我覺得這兩件事混為...(恕刪)

据说西班牙和荷兰都有一个人类保护法,说如果动物攻击人类,如果另外一个人证或者物证,可以直接击杀任何动物,或者要求国家击杀。不知是否真的?
這代表著動保人士錯亂的邏輯,
人弄死狗不應該,因為人有人性,
狗咬死人是應該,因為流浪狗有野性。

既然知道流浪狗有野性,咬人是正常,
為什麼動保人士堅持要將流浪貓狗當成「寵物」而在動保法中施以特別保護?
這就是邏輯的錯亂。
動保法應該立刻修改,
流浪貓狗是野生動物,不是寵物,法律上不需要加以特別保護!
未來沒有打晶片的貓狗一律視為野生動物,
這樣一來流浪狗的問題一定可以大幅減少。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小川弟弟 wrote:
痾...對阿你說的...(恕刪)


同感
應該沒人想理會他
最喜歡的一首歌:不要放棄Aka pisawad

yuffany wrote:
這代表著動保人士錯亂的邏輯,
人弄死狗不應該,因為人有人性,
狗咬死人是應該,因為流浪狗有野性。
既然知道流浪狗有野性,咬人是正常,
為什麼動保人士堅持要將流浪貓狗當成「寵物」而在動保法中施以特別保護?
這就是邏輯的錯亂。
動保法應該立刻修改,
流浪貓狗是野生動物,不是寵物,法律上不需要加以特別保護!
未來沒有打晶片的貓狗一律視為野生動物,
這樣一來流浪狗的問題一定可以大幅減少。


既然是野生動物..也不是保育類的..
這樣一來..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我舉雙手贊成啦..
會有這麼多流浪狗..也是你們這些愛狗族群內的敗類造成的..
怎麼不見你們自我檢討..
你們人人喊打這位阿兵哥..
跟阿兵哥虐殺狗的行為有何不同??
小孩被狗咬得半死..也不見你們出來吭聲..
我從以前就開始做一件事..
就是只要我看到有人在餵養野狗..一律大聲斥喝..
這些流浪狗一但群聚..夜晚就會發狂..真是太危險了..
希望政府一率撲殺..直接撲殺啦..直接撲殺啦..直接撲殺啦..直接撲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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