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neil wrote:記者:請問你是為誰難過呢?執行長:抱歉 不能說... 這樣回答就LOW掉了,就不配當執行長了~執行長應該要說:『...為了這整個社會難過+為了今天發生這樣的事情而難過...』這樣隨便至少可以再扯出一篇八百字的作文出來~至於被害者人權?!執行長:『蛤?~喔...對對對...對於被害者的遭遇,我真的是太~難~~過~~~了~~~~嗚嗚嗚......』這樣有沒有一百分?~
節錄一段話: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地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本村 洋 2002年本村先生為1999年日本山口縣福田孝行殺人案的被害者家屬口口聲聲喊著廢死/廢死是普世價值的人好好看看仔細想想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沒有親人、好友被凌虐殺害你不懂那種痛!社會要和平本該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沒資格談人權!法律保護人但不該保護加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