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勞長嗆勞團:不承認台灣光復 還想放假?

yuffany wrote:
所以說,到了這個時...(恕刪)


什麼叫"到了這個時機"?

以前天天都在發生
只是方向不太一樣而已

怎麼現在就特別要講啥是非不是非的啦?
不用啦
鬼島一枚
有啥好是非的?
高興就好!

kaots wrote:
勞長嗆勞團:不承認...(恕刪)

百姓那管這個
沒人規定要放光復節
可以放蔣渭水或李登輝誕辰
不然就放
劉邦友忌日
520媽祖登基都行
dunhilldun5168 wrote:
這位陳部長真的是人...(恕刪)

這位陳部長真的是人才

這麼敢講實話

+1
一堆中南部不遵守勞動基準法....

台北幾天前新聞不是說多少間被罰?這是有被揭露的


定一大堆標準,一堆沒遵守,不想辦法看有沒有方法去稽核(固定弄個部門每天去公司稽核)


多放幾天少放幾天有差?很多公司都沒在遵守的拉...


然後罰則超低...不按照規定放(公司幾千人,可能省幾百萬的,罰都嘛個幾十萬?會痛?)


也只有快卸任在那邊耍耍嘴皮子不想得罪資方


技術性米蟲 wrote:
其實並不完全是周休二日
今年勞工開始實施每周四十工時
但是勞基法" 第36條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沒修正成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二日之休息
所以公司可以1~6上班,每天上6或7小時
這點並沒有違反勞基法
還有就是
假設1天是上6小時,那麼第7~8時是不是要依照加班工時計算,這還有得吵


這就是要弄個漏洞讓資方資鑽阿,不然勞動部請那麼多人都不會想到有公司會這樣鑽?
yuffany wrote:
是非應該比立場重要吧‧
勞動部長該在乎的"是非"是勞工的權益有沒有受損。
今天如果要在乎的是勞工的權益,那應該要討論的是工時是否合理、工資是否合理、勞工該放的假(特休、育嬰假...)是否真的有放、資方該補的假是否有補、資方該給的加班費是否有給。

只是為了要放假,就搬出一些自己根本不尊重的人、事、物來當作放假的理由;勞動部長本來就沒有必要隨之起舞。

如果放假就是"是",不放假就是"非"。那勞動部長直接宣布每周工時16小時算了。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勞動部長該在乎的"是非"是勞工的權益有沒有受損。
只是為了要放假,就搬出一些自己根本不尊重的人、事、物來當作放假的理由;勞動部長本來就沒有必要隨之起舞。

這七天假是去年有的,放假的理由並非勞團所發明,
勞團並不是主張這七天因為要紀念什麼而必須放假,勞團主張的是原來有的七天假不應取消,
而當初勞動部取消這七天假的理由也非來自政治因素(政府可不是說因為這七天不值得紀念所以不放假),
勞動部長現在卻用政治化的理由來取代對勞工權益的討論,
這是誰不對?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爭取權益不是浮爛
funny063008 wrote:
勞動部長是要幫勞工爭...(恕刪)

yuffany wrote:
這七天假是去年有的

原來去年有放這七天!

我居然完全不知道

我周遭的人好像都沒放這七天

不知哪些人有放到?
yuffany wrote:
這七天假是去年有的,放假的理由並非勞團所發明,
勞團並不是主張這七天因為要紀念什麼而必須放假,勞團主張的是原來有的七天假不應取消,
而當初勞動部取消這七天假的理由也非來自政治因素(政府可不是說因為這七天不值得紀念所以不放假),
勞動部長現在卻用政治化的理由來取代對勞工權益的討論,
這是誰不對?(恕刪)


我周遭沒人放你說的這七天假

你真的在台灣工作嗎

不要為了那幾天假

什麼話都掰的出來

不是啦,你搞錯了
是部份勞工原來還是兩個星期上班88小時(隔週休)
改成全面週休2日
但雇主可以協調時間,例如1週上班6天,下一週上班4天之類的
原本勞工因為沒有全面週休的人,可以有多出來7天的舊的國定假日
這7天如果有上班,視為加班,有單日雙薪
勞團抱怨的是,全面週休2日,他們雖然假日多了(每年多26-7=19)19天
但是薪水少了,一年少了4千多
所以他們希望那舊的7天假還是要算假日,有上班還是要拿雙薪

現在法條退回,如果新的政府沒有重新再提新案給立院
就會讓這7天的假的取消案失效,但因為又已經通過全面週休2日了
原來隔週休2日的勞工等於增加了26天的假
或是19天的假再加上7天的雙薪

我比較想問的是,像我是本來就有週休2日的勞工
是否也會因此多得7天的假呢?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