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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開車門害騎士彈飛遭輾死!

blesschang wrote:
問個神奇的問題一個...(恕刪)


油門是自己催的
心頭滅却

iamdarlong0315 wrote:
昨天看電視新聞報導...(恕刪)

相當標準的用生命悍衛路權....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IU妹妹 wrote:
這案例詭異之處就在...(恕刪)


拋開是否違規、責任問題
感覺一切都是巧合
一條寬直馬路,視線良好
車似乎也少
車門微開
騎士剛好到----撞上----摔地
旁邊公車也恰巧駛到(差20公尺可能沒事)
悲劇了
好像絕命終結站

不管開門或關門...任意停車引起事故...
法院跑不完..都是憾事...
1.開車駕駛.停車位置要正確..開車門最好由副駕那邊出...
2.機車騎士要經過停車的門..要離些安全距離...

MING510 wrote:
不管開門或關門.1.開車駕駛.停車位置要正確..開車門最好由副駕那邊出....(恕刪)


不可能吧?

經驗法則有多少人會是從副駕駛座出門??還要跨過中央排檔桿!
blesschang wrote:
問個神奇的問題
一個女人穿泳裝從滑水道滑下來,速度太決,泳褲掉了
一個男人蹲在滑水道末端,莫名其妙把褲子脫了還把老二挺起來
很巧.....最後捅進去了
上法院時,不知責失比多少?
那個女人會不會也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恕刪)

但如果這個男人挺起來的老二,碰到的是女人的腳掌,因為重力加速度,造成男人挺起來的老二"折斷",上法院時,不知責失比多少? 為什麼呢?
路權只有在發生事故後才有用處,
所以也沒有什麼捍不捍衛的事,
這起事故很簡單,就路權來看汽車駕駛鐵定法院跑不完了,
但騎士連命都沒了,大客車駕駛是最無辜的,
他會被依業務過失起訴,但無罪的可能性很高,
總之全都是輸家,但是單一事故發生都有因果關係,
就在那白痴汽車駕駛身上。


wanga wrote:
拋開是否違規、責任問題
感覺一切都是巧合
一條寬直馬路,視線良好
車似乎也少
車門微開
騎士剛好到----撞上----摔地
旁邊公車也恰巧駛到(差20公尺可能沒事)
悲劇了
好像絕命終結站鬼


事情很簡單:
1.轎車違規停車。
2.騎士心不在焉,撞上正在關門的車輛。

別那麼迷信,意外都是來的意外,且巧合。

nslmobile01 wrote:
乾脆宣布所有車輛都只能用滑門吧...
車門用拉的這種,要買可以,但要簽切結書、押身家..
@@

我也一直覺得為何不要求汽車廠都用滑門或是上掀式的門,不只是可以防止上面這種事件,對很多空間不大的停車位,人員上下車也相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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