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蝸牛 wrote:1.簽月租,租金以實際居住日數計,免押金,這算是日租還是月租?2.規避稅收的問題也存在月租上日租營利不見得全都得逃稅如開放也有願意繳稅的只因政府查稅不易就可輕易妨礙屋主所有權的行使嗎?3.開放日租跟旅館搶客,有何不可?為啥需要保障旅館的利益而妨礙私有房屋所有權的行使?4.違什麼法?法不合理當然可以檢討修法不是嗎? 1.這樣算日租,不信去問國稅局2.出租不叫做行使屋主所有權好嗎那叫租賃權不叫所有權3.沒有不可啊,去做旅館登記就好了這樣就可以跟旅館競爭搶客4.可以爭取修法啊,但是沒修法之前就是違法,這樣你不懂?經營日租就是一種營業行為自己去算一下地價稅、營業稅、營業電價、營所稅就知道自己與旅館業是在做不公平競爭還不用說那些使用分區問題、旅客登記通報管理問題、消防法規問題呢
這位草包其實就是另一個李遠哲...明明只是某方面的專才,偏喜歡把自己當通才,養養網軍五毛整天誇誇就真以為自己不得了。基本就和以前的統治者差不多,天天有人喊自己萬歲久了就真以為自己萬歲了...當然,另一方面也是台灣這個幼稚的社會對專才總有通才的錯誤期待。這不過又是個中國人的黔首仰望「青天大老爺」故事的變形罷了...不管某些人如何否認甚至找考古學者做假,諸多行為還是證明兩岸就是中國人,行為模式極其類似。
lulalla wrote:1.這樣算日租,不信去問國稅局2.出租不叫做行使屋主所有權好嗎那叫租賃權不叫所有權3.沒有不可啊,去做旅館登記就好了笑這樣就可以跟旅館競爭搶客4.可以爭取修法啊,但是沒修法之前就是違法,這樣你不懂?(恕刪) 1.算日租嗎?秀一下國稅局的相關文件行嗎?2.沒所有權那來的租賃權?你的房屋願意讓我租人嗎?3.旅館業與日租套房業性質上有很大的差別目前適用旅館業的法規可否同樣適用日租套房業?4.惡法亦法,當然要遵守,我的質疑是討論修法的正當性爭取修法,你懂嗎?
lulalla wrote:1.這樣算日租,不信去問國稅局笑2.出租不叫做行使屋主所有權好嗎笑那叫租賃權不叫所有權3.沒有不可啊,去做旅館登記就好了笑這樣就可以跟旅館競爭搶客4.可以爭取修法啊,但是沒修法之前就是違法,這樣你不懂?笑經營日租就是一種營業行為自己去算一下地價稅、營業稅、營業電價、營所稅就知道自己與旅館業是在做不公平競爭還不用說那些使用分區問題、旅客登記通報管理問題、消防法規問題呢 我對大大的敬佩有如滔滔江水另外還佩服大大一點願意和那個二百五講這麼多
lulalla wrote:經營日租就是一種營業行為自己去算一下地價稅、營業稅、營業電價、營所稅就知道自己與旅館業是在做不公平競爭還不用說那些使用分區問題、旅客登記通報管理問題、消防法規問題呢(恕刪) 經營月租就不是營業行為嗎?日租套房稅金當然可以科,只因不容易科就可妨礙所有權的行使嗎?法訂了,不適用時就不該修法嗎?法規的修改不是常見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