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uchou wrote:
上次有個某家白癡業務員不小心說漏嘴 ... 對我而言卻是寒毛直豎 ...
她說:保意外險的,如果你換工作沒跟保險公司報備 ... 不賠。
老實說,他不是白癡,他是一個對你非常好的業務員。今天如果他不告訴你這個訊息,真的要保險公司賠錢的時候,保險公司可以不賠。
再來,舉例來說:是幼稚園老師的工作風險大還是引水人的工作風險大???哪種人容易領到理賠金...
保險其實就是一種賭博,保險公司賭你不會死賺你保費,你賭自己會死賺保險公司理賠金;
那當然就是買大賠大買小賠小。
不過,如果是從風險高的工作換到風險低的工作,沒有告知保險公司。回蘇州賣鴨蛋了,保險公司依然要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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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狂譙保險公司之前先看看以下兩張圖片,死亡原因只有:自然死、意外死、自殺、他殺、不詳共五種。
本案當然只能選意外死
本案當然只能選意外死
本案當然只能選意外死


但是!!!
相驗屍體證明書上寫著先行原因是搬物時跌倒撞擊與肥大性心肌病。而另一段新聞也寫著:保險公司主張一般人不可能因為胸部鈍擊而死亡,由於劉男有嚴重的心臟腫大病變,血管中有高達40%的部分堵塞,加上送醫時還出現心律不整情形,所以判定是「個人內在、體質導致死亡」
簡單來說:
家屬認為是跌倒撞擊到心臟就死了。
保險公司發現保戶有嚴重的心臟疾病,所以一個不會致人於死的意外撞擊卻奪走他的性命,認為是個人疾病致死。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