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樂068 wrote:
球團想不用就不用,這不是理所當然?...(恕刪)
球團想不用就不用 那為什麼還要羅織一些莫須有的罪名?
讓外界誤以為伊梓帆有錯在先
這不是黑箱什麼才是黑箱?
如果沒簽約 伊梓帆私下接什麼活動
又干球團什麼事呢?
為什麼要三度開記者會 無的放矢??
沒合約不等於球團可以隨便亂講話
隨便亂講話才不是什麼理所當然
芭樂068 wrote:
哪兒避重就輕?...(恕刪)
球團第一次開記者會 說 伊梓帆違約
違什麼約? 沒約怎麼違?
球團第二次開記者會 說違反 競業條款
競業在哪?
這麼多問題你都不敢回
還不是避重就輕?
十機九移,換過八鏡七店六街五老闆四處跑,還得三買二測,一台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