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2009 wrote:反課綱就是要到教育部...(恕刪) 還好吧,刑法165條才"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顏色對了,只要能把案子拖到明年下半年,就不會有事的,別太幫他們擔心了.況且,法官看沒前科,為了"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就算沒法不起訴處分而有事,罰錢了事的機會也很大.國庫最多也只收得到20萬左右,但徵收成本鐵定大於20萬....
小孩玩大車就是這樣。中華民國這套系統在世上也運行了104年,至少在台灣一路修正也跑了60年。一套趨於穩健的系統,居然要全換成新系統?別的不管,改了國號,光是文書系統正名就需要花多少經費?要多久?貨幣要怎麼改?中華民國的海內外資產還有辦法維持嗎?這些東西都是嘴砲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