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奶俠 wrote:從莊敬高職退學的北...(恕刪) 當然是政府的錯啊。怎麼可以交保,交保就自殺了,沒交保就乖乖關在看守所,就沒得自殺了不是?對他慈悲還是對他殘忍?下回再有這種的,千萬一律不給交保,這樣就算在看守所自殺,也完全是政府的責任。
01上也全都是嘴炮,你們都知道真相,都知道到底是哪個政黨真正害了這個學生,但你們只敢在網路上罵,網路上逞強,面對生活中已經沒有底線的人們,你們有哪個敢真正站出來和他們辯論,有哪個敢出來給社會帶來真正自由的空氣的?我打賭,這裡罵得兇的人,現實里看到某種顏色,肯定是什麼話都不敢說。把台灣害死的,不止是猖狂無底線的綠色,還有愚蠢懦弱的藍色,更有“只敢在網路發言,現實里的沉默的大多數“,台灣搞到這一步,每個人都有責任
但我會用選票表達自己的立場!小屁孩大混蛋 wrote:01上也全都是嘴炮,你們都知道真相,都知道到底是哪個政黨真正害了這個學生,但你們只敢在網路上罵,網路上逞強,面對生活中已經沒有底線的人們,你們有哪個敢真正站出來和他們辯論,有哪個敢出來給社會帶來真正自由的空氣的?我打賭,這裡罵得兇的人,現實里看到某種顏色,肯定是什麼話都不敢說。把台灣害死的,不止是猖狂無底線的綠色,還有愚蠢懦弱的藍色,更有“只敢在網路發言,現實里的沉默的大多數“,台灣搞到這一步,每個人都有責任
二十歲還在讀職校夜間部,還讀不下去......基本上再怎麼拼也拼不出頭的。我怎麼想都是煽動成功,也只有腦袋有問題的才會傻傻得去燒下去......這下GG了。等關鍵 證據出來,保證一堆人 會被 甩很痛。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加工自殺罪」的規定:「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獲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