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吵到第四頁了還沒有人講那我來講好了....太電是高鐵五大原始股東,連股東委託書都不用收,太電要指定誰人代表依據太電自己在高鐵持有股份所分配出的董事席次,是蔡閨阿姨還是志林姊姊好,放在全世界任何民主法治國都管不著!太電自己滿意就好,人家是營利法人,只對自己股東負責,不知批評者究竟係干卿底事?!至於孫是何許等人....這還用說嗎?!
robinking wrote:你才是神邏輯你自行google...(恕刪) 這麼會GOOGLE..怎沒想到去GOOGLE裁判書啊?看看太電案裡面有沒有孫道存啊.刪文專家 wrote:豈止我倆連法官都站...(恕刪) 還好太電案的法官沒站在你那邊.不然孫道存真的就沒罪了.對了...到底哪個法官跟妳說孫道存跟太電掏空案無關?
gnndyy wrote:還好太電案的法官沒站在你那邊.不然孫道存真的就沒罪了.對了...到底哪個法官跟妳說孫道存跟太電掏空案無關? 法官不就都站我這邊,才沒判孫背信對了,你怎麼從一口咬定孫掏空太電,現在退到只剩下孫跟太電案有關了?前幾個小時那自為法官判孫掏空的氣勢呢?
太電掏空案只是新聞事件名詞,實際我國民刑法內並無掏空罪。而本樓主角在本案刑事庭並無實際證據證明其詐欺丶背信丶侵佔公司資產而是另有其人,所以白話文説沒有實際掏空資產之行為,但法官認定孫為公司高層且知情他人行為而在其職務上違造私文書就這部分判決孫有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