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4241 wrote:
網友用少數人,以及人的行為的邏輯,來反對網路實名制,
但法律從古到今,不是用這種原理制定的.
例如殺人也是極少數人做,是人的事,不是武器的事,
為什麼政府還是要制定彈藥槍炮管制法,
限制某些武器不得擁有,某些武器不能拿上街?
臉書的實名制比例應該也不低...但是每次遇到問題 臉書被洗版式的霸凌沒有少過
銀噹•馬汀 wrote:
我在樓上說過了 網...(恕刪)
killy_chu wrote:
我在樓上說過了 網...(恕刪)
es4241 wrote:
南部現在有交通規則,但闖紅燈的車從沒有少過,
所以南部是需要,還是不需要訂交通規則?
實名制本身不能防止網路罷凌產生,
但可以在發生罷凌後,追蹤到當事人,
沒有實名制,就怕有人利用網路,
惡意罷凌,又躲避法律責任.
killy_chu wrote:
臉書的言論管理政策,看來也是有不小的問題!
銀噹•馬汀 wrote:
人的言論透過網絡傳...(恕刪)
銀噹•馬汀 wrote:
明明是部份網友所為,卻扯整個PTT
yuffany wrote:
只要是透過網路進行的霸凌行為,就是網路霸凌。
然而靠北對楊的影響主要發生在他們的小圈圈,
基本上是發生在認識的人之間,
因此雖然是網路霸凌,卻跟鄉民比較沒有關係。...(恕刪)
棒流爪貴虧 wrote:
所以從頭到尾不關網路霸凌半毛錢關係,而是發現原來自己的前閨蜜是網路黑函原兇?所以才會輕生?
家屬講的不清不楚,全是新聞記者補腦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