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看,降低公投門檻為1800人
到時候一定有職業提案的團體出來,開始如雪片般飛來的公投申請
但是誰來審核這些公投到底是不是無理取鬧呢
本來就有一個立委成立的公投審查委員會
但這些如雪片般飛來的要求,立委諸公哪處理的完
只好再找名義合理成立一個公投審查委員會
這才是新的戰場........

alancc995 wrote: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挑...(恕刪)
MUS wrote:
舉凡政策都必然有好壞, 下修門檻並不是壞事, 但是1800人就可成案的話也太浮濫了一點.
另外我國是代議制度, 民眾選出這些代議士的用意就是集合眾望去研討制定執行政策.
舉市議員來說動輒當選門檻也是1萬多票, 代表著一萬多人的民意.
現在公投法打算下修到1800人就可提案, 是否也表示這些代議士已經在行政立法監督等成效不彰, 才需民眾再自行提案?
這些代議士尤其是提案人潘孟安, 對於否定自己表現的法案還如此贊同, 真的是自打嘴巴還不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