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 wrote:
如果民間公司學市政府把員工先解雇過1個月以後再約僱同一人
來逃避將來的退休金及資遣費
那可不是大家所樂見
(恕刪)
公家機關的約聘僱人員是一年一聘,法規早就已經訂死了,性質比較接近現在民間企業流行的派遣人員,而不是正職人員。派遣人員不續聘需要給資遣費嗎?不用。
再者現在的勞保退休金已經是用提撥的,不是以前那種雇主要給勞工退休金,所以是無關的。
所以們的政府老早就在搞類似派遣的制度,只是少了人力公司賺中間費而已。
內文搜尋
X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