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死了一個人,什麼錯誤都不用談了是不是?很委屈是不是?騙人家中沒死過人嗎?我的堂妹就是因為租住在違建房屋火災走的所以今天看到這種草菅人命的包租公,只有憤怒而已還加蓋到7樓,分租10間套房!今天要是這十個人其中一個被燒死你賠得起嗎?
林子火 wrote:新北違建5大寇 永和...(恕刪) 2002買入就加蓋,至今2015年,算12年就好10間套房,算一間6500租金10間*6500元=一個月收入65,000元一年=780,00012年*780,000=9,360,000936萬減掉施工600萬還賺336萬賺那麼多還自殺?
齊爾-D-01 wrote:拿鐵加糖 wrote:喔~現在這個社會是只...(恕刪)結論 要做什麼事以前 請問你顏色對了嗎? 貧窮流浪漢 拿得錢 從2樓加蓋到7樓你的頭腦還真神什麼都要扯到顏色 我只能說你蠻可憐的 眼裡只有顏色無是非 ~台灣目前之所以會這麼烏煙瘴氣,某種程度上應該可以歸咎於只問顏色不問是非的人~然後講句冷血一點的話,某種程度上也該歸咎於那些操弄弱勢暴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