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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有這種要告無心之過八歲小孩的傢伙!

依影片內容來看
絕對不是誤拿這麼簡單
這位小朋友的行為不符合新聞報導的內容
不是誤拿這麼簡單?????????????????????



/// 哈哈,,
18:17 模範生當小偷

18:35 失主報警 調閱監視器 社區保全連絡小偷母子

19:10 小偷知道犯行已曝光 趕快將帽子放回去!

熱血鄉民發動肉搜砸店...

熱血鄉民捐款數百萬幫助"無辜"癌母!

總之... 失主真倒楣 遇到天下第一賤~~~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據透露,從事服務業的武姓失主告知警方「我當時如果自認倒楣,摸摸鼻子(騎車)走了,誤拿安全帽的母子也歸還無門…,即使他們沒有犯意,我要讓他們知道這樣的行為不對,給他們一個警惕。」記者昨無法聯絡上失主,無從取得回應

這個事主..如果是無犯意的.你如何定他偷竊?或是侵占?...

你自己都知道它是無犯意..卻堅持提告..你要告他啥???

法律哪個條文說拿錯東西歸還要罰的?

algerno2 wrote:
據透露,從事服務業的...法律哪個條文說拿錯東西歸還要罰的?(恕刪)


前題是誤拿~~或是錯拿~~法律可以是人情

照影片看起來像是原本沒戴安全帽~~教唆竊盜??有這種罪嗎~~XD

~~婚逃賣卵蛋 兵能波賣卵蛋~~

algerno2 wrote:
法律哪個條文說拿錯東西歸還要罰的?...(恕刪)

民法~侵權行為~以上
algerno2 wrote:
這個事主..如果是無犯意的.你如何定他偷竊?或是侵占?...

你自己都知道它是無犯意..卻堅持提告..你要告他啥???

法律哪個條文說拿錯東西歸還要罰的?(恕刪)



有沒有犯意不是嫌犯說了算

照你這種邏輯

去大賣場偷東西藏在口袋裡根本不會有事,你只要說我忘了從口袋拿出來付就好,

從此中華民國根本沒有小偷,因為只要說我沒有犯意就好了



自己安全帽的味道,新舊程度,扣環長度,會搞不清楚?

有在騎摩托車的人,都搞不清楚自己安全帽的樣子

你相信嗎?







PS:只要報案受理了,偷竊是公訴罪也不可能撤銷,
頂多就是緩起訴。

小孩與父母有個教訓也好。

談不上案底。只是為何有記者來警局就很好完了。

這種芝麻蒜皮的小事,誰叫記者來?

被告、原告、還警察?

algerno2 wrote:
據透露,從事服務業的...(恕刪)





現在的社會已經淪落到東西部件都不能報警阿?
安全帽不見,要嘛賭看看不會被警察攔到開單,要嘛等到死看會不會有人拿來還
再不然就報警,報警之後警察不管被說是米蟲,依法受理又被說是浪費公帑,欺負無辜單親癌母模範子
現在的台灣東西被偷的人還真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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