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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震東房祖名 涉毒品遭拘捕 (更新)

小小胖胖胖 wrote:
說真的..在我眼裡
如果吸大麻有罪
那麼抽煙也該有同樣的罪
法律的界線只是一念之差

現在在世界各地也多有在推動大麻合法化的活動存在著...(恕刪)


其實用不著扯什麼全世界哪裡如何
在台灣又或是中國,規定這玩意兒不合法就是不合法
別的地方認定可以,是別地方的事
他們要隨便,不代表我們就要跟著沒規矩
這裡規定不可以就是不可以,明知故犯就是犯賤,犯賤了被抓了被怎麼樣了也是剛好而已
柯的情况倒还好,现在已经判行政拘留14天,这个就说明没有刑事责任。关14天,好好反思,出来该如何给影迷和粉丝道歉。

房祖名的情况相当麻烦,他肯定要判刑了,房祖名现在的状态和柯是完全不同的,柯是行政拘留,而房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后面是必须判刑的,如果法院不判刑,则意味着此人无罪,无罪的人无辜的被刑事拘留,理论上甚至可以告公安局而且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房祖名坐3年牢已经是最轻的判决了,根据报道搜查出了100克的大麻,这个太麻烦了。
好豪豪 wrote:
其實用不著扯什麼全世界哪裡如何
在台灣又或是中國,規定這玩意兒不合法就是不合法
別的地方認定可以,是別地方的事
他們要隨便,不代表我們就要跟著沒規矩
這裡規定不可以就是不可以,...(恕刪)


台灣有很多假道學的法律 甚至還有不合時宜的法律仍存在著
賭博犯法 嫖妓也犯法(雖然除罪化.卻仍有專區條款限制著)
連外遇這種道德層面的社會問題都用法律去強制規範

最好笑的一條是 機動三輪車 到現在除了身障人仕外
至今在台灣仍是非法的交通工具

法律是人定的
不合理就要改
以前台灣還有刑法100條的問題
不合理..不合時宜 不就更改了???


吸食煙草被國外學者認定比吸食大麻對人體的危害還更大
甚至喝酒也比大麻還容易上癮誤事

如果台灣的法律永遠都不需要更改
那立法院應該要廢除了

btw,我不抽煙也未曾吸過大麻
而且個人對柯震東毫無好感
單純就事論事

小弟只是對有些人對於國外藝人吸毒覺得無所謂
卻對國內藝人吸毒一昧的批評
對於這樣的人感到噁心罷了

小小胖胖胖 wrote:
台灣有很多假道學的法...(恕刪)


不必拿三輪車啥的來說嘴護航

今天在台灣

吸毒就是犯法

在閣下選上立法委員把毒品(大麻)除罪化之前

就該遵守台灣的法律

退一萬步講

到別人的國家(中國)遵重當地的法律很難?

小弟就事論事

覺得閣下這種論調最為噁心

小小胖胖胖 wrote:
大麻在全世界還是有許...(恕刪)


所以呢?成龍應該拿您的觀點去抗議北京政府囉?

拿吸食大麻來看待毒品,未免也太小看毒品所衍生的種種犯罪問題吧。
atmotest wrote:
不必拿三輪車啥的來說...(恕刪)


他大概不承認他是台灣人吧

也不承認自己的國家


就怕連自己的爸媽也不承認


沒有國家認同感的案例 這大概就是其中之一



自己以為是天神了 超級無敵大咖了
換了如此大頭症 到雞籠子靜養幾天是唯一處方 可賀可喜
這就要看這件事有多打臉了

如果中國公安高層認為嚴重打了他們反毒政策的臉

死刑還真有可能

話說到北京吸大麻也太白目

不看看北京市長甚麼級別

出了事也壓不下去 在香港不好多了

不過大麻........這也有點無辜

白目歸白目 看看國外藝人 就沒幾個不吸的 尤其那些饒舌歌手....

小小胖胖胖 wrote:
如果台灣的法律永遠都不需要更改
那立法院應該要廢除了


套一句你說的話
吸食煙草被認定比嚼口香糖對人體的危害還更大
但在新加坡就是違法

重點不是大麻是否為毒品
而是已知吸大麻是犯法,他還要做

stillwater wrote:
套一句你說的話吸食煙...(恕刪)

沒人覺得他沒違法啦
只是覺得他違法的情節不嚴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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