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你大概不知道,台灣人在日本統治下是二等公民的事實。也不知道日據時代日本人是統治階層,台灣人是被統治階層。而一個統治階級的警察不高興或是覺得有必要,可以隨便打被統治階級人民的耳光。看來你也不知道了。今天你是這個國家的主人,有完整的權力,都是前人努力過來的,【不是你奮鬥得來的】,我是覺得有點感恩的心還是比較好一點。paratrooper862 wrote:孫中山革命的時候台灣...(恕刪)
paratrooper862 wrote:你可以考證一下"國父...(恕刪) 或許你該先說說你考證了什麼因為我看不出我能考證出什麼導致我前言就需要修改別忘了你原本問題是...為什麼兩者不能一樣?「孫中山也是說服人去拋頭顱灑熱血的文人」這是你認為可以的理由既然你認為"可以"那應該是你拿出兩者的資料佐證或說法說服只憑這點就夠了這樣才有目標與範圍好比對討論而不是要人毫無範圍的考證...這樣太沒誠意很懶也顯得奸詐有說跟沒說一樣意思前面我也已經說了光憑這點還不夠的解釋風險代價與思想高度行動難易度就不同你還要我考證出國父什麼...進而認為這樣就夠了?國父再不濟都還有個著作問世讓一國採用...我就別提本國歷史上也還有一狗票"說服人去拋頭顱灑熱血的文人"了你認為可以的他是要怎麼越級打怪啊?連資格都沒有的東西另外waffe你貼的連結網頁是...位址不正確最可能的原因:•位址可能輸入錯誤。•若您是按下連結,它可能已過期。您可以嘗試的方式:請重新輸入位址。回到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