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elhou wrote:如果是合法的攤販是有可能有繳稅的只是未開立發票都是用核定課稅的方式由國稅局直接發單繳稅至於違法的攤販就不用說了反正他們會主張繳罰單跟繳稅是一樣的意思 ...(恕刪) 好像沒有看過, 有那個攤販是合法的....不過因為要選舉了, 一人一票.所以藍綠都不敢提, 攤販/ 夜市要如何課所得稅的問題.
ckt18375 wrote:有些吃的就是適合路邊...(恕刪) 恩沒錯因該說 老舊的廚具.配上髒髒的環境會讓人有種錯覺有種老店的感覺 淺意識會認為東西一定很好吃所以做餐飲 要馬就像王品走高檔路線要馬就是走夜市那種懷舊路線不新不舊 那種反而沒特色 生意一定不好
我常去找夜市裡的朋友聊天看來看去就是人潮決定夜市存亡榮枯另一點就是自己賣的東西有沒有市場如果看人潮評估擺攤一個月不能賺四萬以上就別做了因為下午一二點就開始準備三四點開攤忙到凌晨一二點才收完一天忙12小時每個月大約都做26天每個月還賺到不四萬真得是做辛酸的自己擺攤扣掉材料工資租金自己要賺六萬才划算否則要用賺閒錢的心理來擺攤才不會壓力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