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kliu wrote:
看到各位的發言 讓我...(恕刪)
看到你的發言 我覺得你應該去跟另一棟大樓說要支持北捷案受害者家屬告醫院疏失的那位大哥好好討論
一邊認為醫生不該有任何疏失 一邊認為醫生可以盡量出包
想必會火花四射~
dekliu wrote:
看到各位的發言 讓我覺得他真是該死
我們有這麼周延立法 他們還不配合
罰的真是應該
我們有這麼進責的公務員 服務效率最好的公務員
我們真該慶幸我們活在台灣 政府真的很照顧我們
"不能沒有你"中主角 本來就該死 因為他不配合法律 甚至委造衛生署字號 就只是為了偷賣
此等欺君之罪 應當滿門超斬
知法犯法 罪無可赦 天理難容 出了事誰負責 大家不負責 男主角自己負責 還有他的女兒負責
因為她生在幸福的台灣.....我們有理性的百姓 誰只要替犯罪的人說話 就要為他負責
沒有討論的空間 因為我們的法律已經很健全了 達到完美的程度
"出了事誰負責" 在幸福的台灣 是每個人的聖經 醫生的四大皆空 醫死人一定要負責
醫生一定是邪惡的 他一定有神麼不好才會把人醫死 甚至懷疑在一開始 醫生就是要病人的命
所以人死了 一定要找人負責 護士也可以 不管 就是要有人負責
所以醫學系的醫生 拼了命 要到四大科 因為只要一個環節 沒做好 就有免費的飯可以吃
"出了事誰負責" 在幸福的台灣 也是每個公務員的聖經 每個公務員認真負責 他們熟悉法律
一定找出對人民有益的法律 幫助人民 如果不是 你一定可以找到一位公務員負責
絕對不會互踢皮球 在幸福的台灣 是不可能的
製造販售火箭膏 犯法 我也認同 如果政府能站在各種考量 主動 輔導他 幫助他合法 是不是更好
假設他有存在的價值 不要說神麼此例一開 如何如何 這讓我想到洪仲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