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林宗男教授演講服貿資通安全,揭發NCC的荒謬

隔壁老吳 wrote:
剛在FB看到的我也看...(恕刪)


明顯連二類電信都分不清楚, 建議先看一下官方的簡易說明: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電信服務業開放說明

另外再多補充幾點官方的簡易說明沒提到的:

1. 陸資不具控制力(所謂「具控制力」係指有半數以上表決權,或有財務、營運及人事方針的影響力,或有董事會過半數董事任免及主導力等,符合任一項即判定為具控制力)。以防止陸資對我方業者的董事會及財務、營運及人事方向具影響或控制力。

2. 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相關項目早已開放近五年(含資料庫), 此次我方對陸方未新增開放項目.

3. ISO/IEC 27001及27011認證是增加嚴謹度, 一般資安本就對人違法的問題無法百分百保證, 現階段透過外資, 港資, 人頭, 收買等一樣都存在這種有人違法的漏洞.
隔壁老吳 wrote:
剛在FB看到的我也看...(恕刪)
Q:(三)我方開放內容的考量:有關電信業務開放之規劃,政府係就兩岸電信服務業相互投資開放項目及審查管理配套措施,依分階段、循序漸進等協商原則,廣納產業界及學者意見,並綜合考量國人個資、通訊監察及國家基礎建設安全等因素,開放對國內產業影響層面較小,非敏感性且無涉資安疑慮之電信業務項目-第二類電信事業3項特殊業務。

A:
(1)存轉網路服務:例如傳真存轉服務。電信業者租用專線或電路到用戶(企業或個人)處,讓用戶可將資料或資訊『送至電信業者之(伺服)系統,電信業者再將資料或資訊轉換並送至目的地。』
用戶>業者>目的地
(2)存取網路服務:例如電話秘書服務。電信業者租用專線或電路到用戶(企業或個人)處,讓用戶可將資料或資訊『送至電信業者之(伺服)系統』,電信業者再將資料或資訊轉換後,『供用戶取用』。
用戶<業者
(3)數據交換通信服務:電信業者設置網路設備(如X.25、Frame Relay 或ATM) 提供用戶(企業或個人)『數據資料之通訊服務』。

民眾儲存於資料庫或是檔案儲存系統的資料皆需資料處理。現代電信業務日益複雜,皆藉助大量資訊設備及軟體來施行網路流量監控、壅塞管理、資安監測與防禦管理等維運網路正常運行之業務。處理這些資訊/資料的電腦軟硬體皆在開放的項目中。且與民眾隱私及個資相關的資訊/資料並不只存於電信業者處,此外如民眾報稅資料儲存於國稅局的資料庫、民眾就醫資料儲存於健保局的資料庫,高速公路的通行明細儲存於電子通行收費服務業者的資料庫,銀行的往來資料儲存於銀行的資料庫,學生選課資料及修課成績儲存於學校的資料庫。這些皆在此次開放範圍中。
第二類電信服務在許多歐美先進國家中被納為關鍵基礎建設的高度資安防護範圍,可算是及其關鍵的設施,『若開放會導致相當的資安疑慮』。


這段根本混搖視聽...
開放第二類電信事業3項特殊業務居然可以得出"處理這些資訊/資料的電腦軟硬體皆在開放的項目中"的說法.
(1)存轉網路服務,這項業務根本沒人在做了啦,大家都直接透過Internet即時通訊,幹嘛先把資料存在業者那,再請業者轉送.
(2)存取網路服務,這也是低速網路時代的應用,一樣也是用Internet就能即時通訊,幹嘛先把資料存在業者那,再由目的方去取.
(3)數據交換通信服務:電信業者設置網路設備(如X.25、Frame Relay 或ATM),這種是封閉式專線服務,一般只有企業專線會使用,如果企業要保密只要增加兩端的保密協定即可.

簡單來說,服貿開放的三項電信服務根本影響不大,許多人不是誤解就是曲解,以為開放的就像現下internet那麼方便的服務.
如就該教授的對於國安的啊邏輯,那就不該開放兩岸人民有接觸的機會,
所以,魚船不可以出海,因為出海後會有機會大陸間諜偷渡進來而台灣人也不可以出國,因為會有機會被大陸吸收成為間諜。

打著國安無視現況及扭曲原意,那乾脆什麼都不要做。
象牙塔內的思維大都與現實世界脫軌的比較多, 教授們還不如多花時間在研究上, 提升台灣產品競爭力, 比較

實際, 跟著別人搞民粹, 也不會讓台灣產品競爭力更好, 大家不都在怪台灣產業轉型不力, 僅能代工, 源頭就

是島內技術能力不行, 教授們責無旁貸.
Kimi

萊士塔力斯 wrote:
打爆文來了...(恕刪)



我將反服貿者貼在FB有關第二電信的疑慮(內容在38樓)
寫mail到ECFA服務中心
今早他們給我回信了

敬啟者:
  茲復 台端4月21日電子郵件有關「第二類電信的疑慮」案,本會說明如下:
  一、我國自91年加入WTO時已全面開放第二類電信事業(屬聯合國產品分類代碼【CPC】7523項下及基本電信服務之轉售業務,並包含本次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以下簡稱服貿協議】電信服務業開放項目),並承諾對所有WTO會員國來臺投資第二類電信事業(商業據點呈現)無限制條件。
  二、本次服貿電信服務業開放的3項第二類特殊業務(存轉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數據交換通信服務),僅有少數企業客戶申請「付費使用」這類型服務,作為公司內部通訊或與供應商或客戶通訊之用,與一般民眾日常使用之開放性Internet網際網路服務不同。
  三、服貿協議電信服務業除了限制陸資持股不得超過50%,還限制陸資不具控制力,也就是避免讓陸資股東掌握決策影響力:

  (一)經濟部投審會99年8月18日經審字第09904605070 號解釋令,對於「具有控制能力」有相關規定及解釋。
  (二)所謂「具控制力」係指有半數以上表決權,或有財務、營運及人事方針的影響力,或有董事會過半數董事任免及主導力等,符合任一項即判定為具控制力。
  四、全世界沒有任何機構或技術可以保證100%沒有資訊安全疑慮,雖然ISO 27001驗證不是滴水不漏的資安防護措施,但其為目前國際上最廣泛採用之資訊安全管理制度標準規範,為建立更完善之資訊安全管理制度,提供一個良好的起點及系統化的方法。本會與產業界和學術界一同努力隔絕風險,致力於降低風險發生的機率,減少風險發生的損害,此即是盡最大努力維護資安政策。例如本會亦限制大陸人士進入機房或遙控維護就是本會降低風險的控管措施之一。
  五、我國政府與第一類固定網路及行動網路針對危險性最高的網際網路資安防護著力最深,在固定網路中所有線路和通訊設備均具備流量監控和管制機制,一旦發現流量異常,可以立即阻絕異常線路,避免惡意流量拖累整體通訊網路。我國第一類電信網路均有嚴密的網路管理和通訊安全機制,縝密的防護功能保障通訊網路能穩定運作。政府機關、重大基礎建設(例如電信、交通…)或金融機構委託電腦服務時,相關單位必定會評估國安風險而限制採用有安全疑慮的電腦服務廠商。
  六、本會不定期派員至業者公司與機房檢查,包括人員進出機房的紀錄,業者內部員工亦可隨時向本會檢舉其公司違法行為,若違法情節嚴重,本會甚至可廢止其許可。
  七、為降低各界疑慮,本會均立即發布新聞稿澄清說明,且於本會官方網站規劃服貿電信服務業專區,將說明簡報及Q&A問答集公布於網站,更於4月8日舉辦公開說明會,與各界進行交流;此外,本會也已依各大學需要安排宣導活動與師生溝通。相關新聞稿、簡報及Q&A,歡迎上本會官網查詢。
荷承關注通訊業務,謹致謝忱,並祝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林宗憲,林盈達兩個都胡說八道!

我問你一件事情好了,

你是有看過哪一個駭客去機房牽線,

然後偷資料的!

你如果相信他們的鬼話第一個表示你不懂電信!

再不然就是你喜歡黑的講成白的!

反正台灣這種人很多,

用愛發電!

林義雄以前說反核,

千里苦行,

現在民進黨政府又重啟核電廠,

是在幹什麼,

騙同情心還是在騙選票???

騙選票是真的!

呵呵~


safefree wrote:
這是4/17的座談...(恕刪)
Rubon 3rd
老哥你好,

非常贊成你的意見。

不過你的想法很難在台灣實現,

請問你是叫林盈達教授去研究產品技術嗎?

他研究出來的技術能看嗎?

有做出過什麼產品,

然後賣得了錢?

林盈達還跟去思科作訪問學者,

如果林盈達真的很厲害,

思科早就把他挖角去了!

思科不要的東西才會留在這邊啦!




kimiwu wrote:
象牙塔內的思維大都...(恕刪)
Rubon 3rd
照這種想法的話,

小米手機,

OPPO手機都不可以進來台灣,

那裡面一定有裝一些怪東西來監控我們的通訊。

呵呵~

😃


Clarkmio wrote:
連一個可以監聽各國...(恕刪)
Rubon 3rd

e7937996 wrote:
教授在我個人認為是...(恕刪)


我只能說

除了國內幾間Top的企業跟真正的教授

大部分企業跟教授合作只是為了政府補助金而已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