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老吳 wrote:
剛在FB看到的我也看...(恕刪)
明顯連二類電信都分不清楚, 建議先看一下官方的簡易說明: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電信服務業開放說明
另外再多補充幾點官方的簡易說明沒提到的:
1. 陸資不具控制力(所謂「具控制力」係指有半數以上表決權,或有財務、營運及人事方針的影響力,或有董事會過半數董事任免及主導力等,符合任一項即判定為具控制力)。以防止陸資對我方業者的董事會及財務、營運及人事方向具影響或控制力。
2. 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相關項目早已開放近五年(含資料庫), 此次我方對陸方未新增開放項目.
3. ISO/IEC 27001及27011認證是增加嚴謹度, 一般資安本就對人違法的問題無法百分百保證, 現階段透過外資, 港資, 人頭, 收買等一樣都存在這種有人違法的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