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王丹:請用邏輯說服我

"如果我們把「如果有不同意見就佔領立法院」當作A,「以後大家一有不同意見就佔領立法院」當作B,「政府還怎麼運轉」當作C,這裡的推論過程就是「因為A導致了B,而B導致了C,所以A也導致了C」。這裡的邏輯錯誤在於,雖然B導致C可以成立,但是無法證明A導致了C。因為A導致B這件事是無法證明的。"

把A換成「如果有不同意見就以違法手段抗爭並且不會受到法律制裁」
把B換成「以後大家一有不同意見就以違法手段抗爭」
C還是「政府還怎麼運轉」

這樣就會有A導致B,B導致C,所以A會導致C的結論了。
所以不是邏輯有問題,是命題有問題。
Wingman: Revisited wrote:
他說A)「如果有不同...(恕刪)



A)「如果有不同意見就殺人」

B)「以後大家一有不同意見就殺人」

C)「人還怎麼發表意見」
-------------------------------------按照王丹的邏輯所做的假設



今天有四人甲乙丙丁一同討論學運

A)如果甲與乙意見不合就殺乙 <--> 如果有不同意見就佔領立法院

B)丙又覺得甲說的話都是放屁,也殺了甲 <--> 以後大家一有不同意見就佔領立法院

C)所以丁決定明哲保身,不發一語 <--> 政府還怎麼運轉




按照王丹所說

換句話說,如果你要證明「有人意見不合,就會導致大家都會殺人」的話,你首先就要證明「以後大
家一有不同意見就會去殺人」這件事能夠成立,如果你不能先證明這件事情一定會出現,就沒有根據去指責


所以結論就是殺殺殺殺殺殺殺!!!!!!!

反正按照邏輯甲殺乙沒辦法指責

那乾脆憲法也不用保障人有言論自由了

也希望哪天Wingman: Revisited 你與王先生不要成為自己口中的立法院
呃!!!
既然標題寫的這麼理性:請用邏輯說服我
那麼解決爭議的方式應該邏輯推演,論理論法去說服別人
絕不是讚揚學生攻佔立法院癱瘓議事
這裡是台灣!不是大陸!
民主社會不是以極端違法手段解決有爭議的政策
刪~~~~~ 有問題~~~~~~~~~
muto999 wrote:
A=酒駕 , B=酒駕肇事 , C=酒駕判公共危險罪

喝酒不一定會開車 , 開車不一定會肇事 , 喝酒跟肇事更沒有任何關係

所以酒後駕車 是不是沒肇事前把他抓起來也不合邏輯 ? 是不是也違憲 ?


嗯!! 看樣子如果酒駕被罰的人申請釋憲的話........

憲法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酒駕有沒有 "妨礙他人自由"、"造成緊急危難"、"破壞社會秩序","影響公共利益" ?
好像沒有吔........依照大法官第445號解釋的精神,乖乖!! 那不就.......

SteveJTY wrote:
嗯!! 看樣子如果酒...(恕刪)


這是沒錯啊,酒駕本身的確不會傷害人...被禁止是因為酒駕的人發生車禍機率提高,單純如此。

就像開車講電話,走路用手機等等...其實禁止這些都是多多少少剝奪人民自由的權利。
What man is a man who does not make the world better.
這個大陸仔為了想要切割和這次學運的關係隱忍了這麼久終於還是破功了!

Wingman: Revisited wrote:

這是沒錯啊,酒駕本身的確不會傷害人...被禁止是因為酒駕的人發生車禍機率提高,單純如此。

就像開車講電話,走路用手機等等...其實禁止這些都是多多少少剝奪人民自由的權利。


所以您也認為,依第445號解釋的精神,禁止酒駕、禁止開車打手機、強制戴安全帽、強制扣安全帶
應該也都是違憲的。

SteveJTY wrote:
所以您也認為,依第445號解釋的精神,禁止酒駕、禁止開車打手機、強制戴安全帽、強制扣安全帶
應該也都是違憲的。


禁止那些行為是違反人民自由的。
What man is a man who does not make the world better.

everest70714 wrote:
A)「如果有不同意見...(恕刪)


其實王丹只是自以為辯證邏輯通透!實際上他是一直陷在自己的謬誤當中!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